【人物绘】“乖张”的“法家”首辅张居正

  亲爱的读者们,上期预告的张居正的法律思想如约奉上,小编撒娇卖萌求原谅。如有不妥之处,还请读者朋友们多多指正!以下是分割线。

  张居正者,湖广江陵人也。幼时卑微,家略廪实,有小资,好学,霸于考,弱冠后三年高中金榜。旋入仕,充庶吉士,坦途而上,擢首辅,佐政十年,执权柄而推改革,万历十年病殁。于其人也,后世褒贬不一,既有起衰振隳之救时说,又有专断倨傲之害世说,莫衷一是。

  平民出身,张居正演绎了一场草根逆袭记,用博学强知征服了考场,然后又用卓越的政治才华谋算了官场。据史料中记载,这位宰相集思想深邃、刚毅深沉、多谋善断和独断专行、信谗好阿、泼皮冷酷于一身,在世时登上荣耀巅峰,去世后又一度为千夫所指、抄家夺爵。

  在风雨飘摇的大明帝国中,张居正生逢其时,临危受命,以铁腕政策大胆改革,成为继商鞅、王安石之后的又一位实干派的改革家,为摇摇欲坠的大明王朝争得了一线喘息之机。然而,其本身的性格缺陷和目光局限性,也为他极力推行的改革埋下了弊端,在他因积劳成疾去世后,改革也功亏一篑。

  

  作为一国“总理”,以五年为任期的话,张首辅连任两届,这样一名国之重臣对法律有什么独特见解呢?让我们穿越到朱明王朝,称量那一代权相振聋发聩的改革中法学的分量。

  张居正是一位“因势利导”的法家践行者,倡导法与势相结合。在他看来,秦朝创制立法是“混沌之再辟”,足以荫庇后世,“至今守之以为利”,乃圣人之威,并深以韩非子的“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为然。或许是囿于明初明刑峻法的基调,贯穿张居正改革思想的始终有一个主题——那就是中央集权,强调君主应有绝对权威,用法律政令规范天下。

  步入中叶的大明王朝经济瘫痪、政治腐败,在内忧外患中摇摇欲坠,究其根本,张居正认为是“纲纪坠落,法度陵夷”所致,主张“张法纪以肃群工,揽权纲而贞百度”,促使严法与独裁联姻,以期掌控这个庞大而迟钝的国家机器。在穆宗溘逝,神宗齿幼这种不利的情势下,张居正接过大权开始大刀阔斧地改制,推行考成法、一条鞭法等,掀起革新的浪潮。

  张居正是一位因时顺势、近民为要的立法者。虽然力行改革,张居正并非“叛逆者”,而是一位主张民贵君轻的政治家。他改革的目的从来不是更弦易张,而是“决塞”“疏窒”,去除妨碍变法的阻力和积弊,服务于“法行如流而事功辐揍”的目的。士子出身的他,始终心怀天下、心怀国民,重申法度、纪纲是为了“祛积习以作颓靡,振纲纪以正风俗,省议论以行国是,核名实以行赏罚”。

  值得一提的是,在法规选度上,张居正强调“法制无常,近民为要,古今异势。便俗为宜”。以近民便俗作为考察先朝法规的标准,在君权至上的封建王朝显得难能可贵。骨子里崇本尚质的精神促使他看向实处——“时宜之,民安之,虽庸众之所建立,不可废也;戾于时,拂于民,虽圣哲之所创造,可无从也”。翻译成白话文就是:凡是不能顺应时势,违背民众要求的,可不用遵守;只要顺时安民的,即便是凡夫俗子的见议,也不该不听从。

  以实际为出发点,以富国强兵为要务,这种气度是何等波澜壮阔,一代改革家的前瞻眼界不得不让人折服!而其“不以天下奉其身,而以其身为天下使”的观点也令人敬佩不已。

  张居正还是一位公正无私、执法不贷的执法者。追本溯源之后,张居正以为“贿政媚权”盛行,政治腐化,吏治亟待整饬,法纪理应伸张,贪腐形势必须得到遏制。所谓“法在必行,奸无所赦”,须以“严刑明法”“制欲禁邪”是也。在张居正的主导下,执法精神严厉,“法所当加,虽贵近不宥,事有所枉,虽贱疏必申”,徇情枉法的行为被严惩,令行禁止的权威逐步确立。

  尽管不曾反对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张居正在执法上还是未有丝毫宽缓。在刑罚适用上,他以严苛著称,主张以“重其所重”,严厉制裁严重犯罪行为。严明法制在他心中的地位可见一斑,法家思想对他思想的影响也可见一斑!

  

  在他之后的东林党领袖邹元标曾评价张居正其人“才虽可为,学术颇偏,志虽欲为,自用太甚,所设施乖张”。在我看来,张居正的法律思想与实践还是有很多闪光点的,虽略有“乖张”之嫌,仍不失法家本色。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李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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