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腐败案中断清廷重修圆明园

  

  圆明园被称为“万园之园”。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法联军冲入圆明园,一番肆意抢掠后,将其付之一炬。此后,圆明园便成为萦绕帝王心头难以言说的苦痛,同治年间,引发了一场关于重修圆明园的争论。

  圆明园的毁坏速度超乎想象

  圆明园重修的基础,是焚烧后仍有一部分建筑保存较好。据史料记载,同治曾问大臣贵宝:“圆明园内尚存多少处?”贵宝答奏共计有双鹤斋、慎修思永、课农轩……鱼跃鸢飞、耕云堂等13处。

  所以清廷并没有任圆明园自行荒废,而是依旧把其当做禁地,严加看守。咸丰末年,大臣文祥上奏,建议在园中择要设看守,由兵士来保护园林安全。

  虽然朝廷厉行保护,但圆明园的毁坏速度仍然超乎想象。焚烧后十余年里,就查获多起偷盗园中物品的大案。如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五月,数名盗贼因偷窃铜幪、铜鼎等物被拿获,后交有司审讯。

  同治六年(1867年)四月,有盗贼偷窃长春园内水法铜管。除了蟊贼潜入盗窃,看管圆明园的人员也往往监守自盗,从中渔利。咸丰十一年,太监岳成高、韩得寿私带铜器出门,经福园门太监搜获。同治二年五月,紫碧山房被窃青玉山玉器各一件,及铜炉、铜丝罩、铜珐琅等物,此事乃两个满族前看护人员所为。

  同治想要重修圆明园

  清廷统治者对圆明园毁坏的速度忧心忡忡,除了三令五申要求加强保护外,也萌生了重修的想法。但国家多事之秋,朝廷财政捉襟见肘,同治也认为修复的时机尚不成熟。

  同治七年,御史德泰奏请修理,以复旧制,并称内务府库守贵祥有拟就的修复章程五条。但同治很快谕示不宜重修,并指责德泰的提议不宜且荒谬。贵祥则因所议荒谬被革去职务,发往东北给披甲人为奴,而德泰性烈,竟一死了之。

  贵祥的流放和德泰的自戕,令圆明园重修成为同治朝的敏感话题。但到了同治十二年,皇帝却主动提出这个话题,并坚决要求重修,恢复昔日园林之美的盛况。

  该年清廷安泰,似有“中兴”迹象,而且同治亲政且大婚,翌年又是慈禧的四十寿辰。国逢三喜,按惯例即要大兴土木,以示天下太平之意。而且内务府郎中贵宝、文锡与宦官日侍上,劝上兴土木,修园御,同治也就动了心。

  朝廷卖官筹措资金

  同治刚有修园的心思,就有言官出来反对。但同治对反对意见充耳不闻,对劝谏的官员下诏诘责革职,誓要将圆明园重修坚持到底。

  同治多次莅临圆明园,三令五申园林修复的重要性,勉励圆明园看守官兵好好保护残存的遗迹,希望他们能在未来的修复过程中尽心尽力。但之后不久,园林修复就遇到了难以克服的诸多困难,以致工程几乎未有突破性进展便被迫停工。

  首先是工程资金问题。修复浩大的圆明园,最需要的是资金的支持,初步核算便需数千万两白银。当时国库匮乏,难以筹集到所需的资金。朝廷打起了“卖官”的主意,并鼓励王公大臣慷慨解囊,为工程资金添砖加瓦。但“吝啬”的大臣们,前后捐输才合计三十万余两,于工程缺额无疑是九牛一毛。主管修复工程的内务府大臣委婉提出,若无饷款的接济,工程马上就要延期或停工。

  到了第二年五月,可以接济工程的捐款,基本停止了。

  私下里,一些官员抱怨既然要修园给皇帝享受,就该动用内务府存银,为何却动用大臣的家产,与理不合。所以就有官员提出建议,认为圆明园不宜继续施工。

  同治被迫下旨停修

  圆明园重修对石料、砖瓦、木材、油漆的需求量巨大,同治提出重修圆明园,事出仓促,所需材料大部分并未提早准备。工程之初,只能拆解圆明园内藏舟坞及三山等处旧材来解决一时之需。

  最为紧缺的是殿宇所需的木材。按照旧例,各省进献中央的木材,一般由工部监督验收,转送官家的仓库储存备用。工程开始后,仓库所存木料中的巨木很快使用一空,而各省一时又难以筹集齐全。

  巨木是圆明园重修工程的基础,同治绞尽脑汁筹集巨木,但依旧供不应求。后来又发生了“李光昭案”,贩卖木材茶叶的商人李光昭和内务府官员勾结,借着从外洋购置巨木的名义中饱私囊。“李光昭案”一出,本来对修复圆明园心存不满却不敢直言的官员,纷纷借此上疏,要求停修该工程。

  恭亲王奕訢、醇亲王奕譞与一些王公大臣上疏,痛陈修园之弊,恳请急停。同治不仅不为所动反而严加训斥。但官员反对修园的努力并未停歇。李鸿章上疏慈禧,详论停止修园的种种理由。御史上折参奏内务府与李光昭狼狈为奸、中饱私囊。由于群臣皆主张停工,工程的木料和资金又难以筹全,同治被迫下旨停修。而此前因反对修园而革职的官员也一律起复。

  喧闹一时的圆明园重修争论,至此告一段落了。

  (据《大众日报》 鲍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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