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习作 | 动荡时期的政治药方 ——评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

  《瑶湖读史》2016年 第2辑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读史社

  

  

  

动荡时期的政治药方——评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

  潘恩源

(一)对本书理论的梳理和概括

  本书阐述了作者塞缪尔•亨廷顿的政治现代化理论,其切入点在于政治秩序。我们先来破题:所谓变化社会,指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六十年代从宗主国殖民下独立的国家,它们在政治上刚刚独立,迫切希望能促进本国现代化发展,跻身世界民族之林。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在西方学者中兴起了现代化理论的研究热潮,对于这些后发国家如何才能顺利地实现现代化,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政治秩序则是亨廷顿现代化理论的切入点,他的理论也因此被称为政治秩序论或强大政府论。根据他的观察,二战后许多新兴国家在经济上确有了长足进步,但在政治和社会层面却更加混乱,出现了亨氏所称的“政治衰朽”现象,这着实耐人寻味,因此他用自己的一套现代化理论为这些国家和地区开出药方。

  

  塞缪尔·P. 亨延顿 (Samuel P. Huntington)

  亨氏从政治学角度为后发国家建言献策,十分重视政治秩序的稳定,他提出三个著名公式:

  1.社会动员÷经济发展=社会颓丧

  2.社会颓丧÷流动机会=政治参与

  3.政治参与÷政治制度化=政治动乱

  在现代化过程中,教育、新闻等事物传播了现代理念,如自由、平等,打破了传统文化在认识和观念上的障碍,并提高了新的渴望和需要水准,过去的中下层民众被动员起来了。经济发展创造的财富和就业机会能满足一部分要求,使参政意愿转到发财致富的轨道上,比如一些人下海经商,他们成为了企业家。而流动机会则为另一部分没能被经济发展直接满足的人提供机会,如乡村到城市的横向人口流动(都市化),使乡村人口能得以在城市过上更好的生活,有利于乡村的政治稳定,而城市内部向上流动的机会(在职业和收入上)则利于城区稳定。社会动员在除以经济发展和流动机会后,余下的就是对政治的参与意愿,需要通过制度化的政治途径表达。如果政治参与水平超过政治制度化的容纳程度,就会导致政治动乱;如果政治制度化远高于或至少与政治参与相平衡,那么政治秩序是稳定的。要推进现代化稳健发展,就要尽力避免政治动乱,稳定政治秩序。因此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的国家应高度重视政治参与和政治制度化两者之间的关系。在这一基础上,亨氏介绍了已经发展到现代化水平较高程度的西方国家,他认为西方社会的政治现代化分为三种类型:英国类型、欧洲大陆型、美国型。而第三世界新兴国家如果要较为有益地吸收西方民主制的示范效应,欧洲的历史经验或许更有参考价值。然后亨廷顿把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政体分为传统政体、普利夺政体以及革命政体,并进行了详细而深入的分析,提出了针对性的稳定政治秩序的对策。之后他又分析了改革政策与政治平稳变迁的关系、政党组织形式和政治稳定的关系。

  亨氏把政治活动的主体称为“社会势力集团”,如军队、知识分子(特别是首都的大学生)、农民、城市中产阶级、无产劳工。我认为相对于古典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这种分法更为合理。如大学生的家庭出身虽然可以划分阶级,但是处于求学阶段的他们只是学生,我们当然不能凭父母辈的阶级去评定孩子的阶级,因此单独划出一个“知识分子”作为大学生的所属显然更为贴切。新马克思主义提出的去阶级化的多元社会理论则跟亨廷顿的划分方法相对接近。70年代末以来新马克思主义以新技术革命发生后传统工人阶级的衰落为理论聚焦点,围绕以白领知识劳动者为主体的新中间阶级研究和资产阶级的内部分化研究,形成了去阶级化的多元社会结构理论。随着知识经济不断发展,今天的社会结构越来越复杂,原先的阶级内部也在不断分化,所以相对古典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划分,亨氏的社会主体划分方法更适合现在。

(二)亨廷顿现代化理论的纵向发展

  亨廷顿在本书中的理论,目的是指导前文所述的后发国家顺利实现现代化,尤其是政治现代化。那么他心中的政治现代化究竟指向何处呢?本书的校订者沈宗美在《译者序言》中认为亨廷顿“仍未能脱出‘欧洲中心论’的窠臼,在根本上也认为西方早期实现现代化的英美等发达国家走过的道路乃是第三世界后起国家民族振兴的参照和归宿”。但是次序作于1987年,沈宗美没有看到亨氏之后的著作,他谨慎地又写道:“虽然再往后,将会怎样发展,他并没有说,但这个论点至少是可疑的。”恰恰就是在亨廷顿后来的另外两部作品中,他回答了“再往后”发展的情况。亨氏在1989-1990年写成《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以下简称《第三波》),此书告诉了我们他心中政治现代化的方向:程序化的民主。亨氏不从起源或目的来界定民主,而从程序上下定义:有广泛参与的竞争制选举是现代化民主政制。

  

  《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

  亨廷顿在《第三波》中举例说,当经济状况令民众不满时,“在一个西方民主国家,人们的反应是把当权者赶下权力舞台”,但只是更换了领导人,政治体制并不发生变化;“在一个一党垄断式的民主国家,这却会意味着政治体制将发生一场革命性的变革,因为这种体制是建立在一党永远执政而其他政党永无出路的假定基础上的”。尽管共产党国家在亨廷顿看来属于一党垄断式的政治体制,但他并不反对共产党的存在,他只是赞同竞争机制的普选,赞同他心中的民主形式,其意识形态色彩并不浓厚。而在《文明的冲突》一书中,亨廷顿更明言西方文明并无普世性,全文反复申明的主旨就是:现代化并不等于西化。他确实认识到西方中心主义已经没落,今后的世界将是越来越多元化或曰多极化的世界了。我以为亨廷顿或是一开始就没有站在欧洲中心论的立场,或是一步步走出了欧洲中心论。

  

  《文明的冲突》,新华出版社2013年

  而沈宗美所言“作者在强大政府和独裁统治之间未能划出一条明确的界限”,答案也可以在《第三波》中找到。根据亨氏对于民主的定义,我们可以理解到,强大政府的领导集体是会按照制度定期换届选举的,而独裁统治则不是。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写于20世纪60年代末,《第三波》作于80年代末,《文明的冲突》成于90年代初,三本书的写作时间前后跨度将近三十年,通览三本书,我们可以获得对亨廷顿思想纵向发展的认识。

(三)普利夺社会与法国大革命

  如本文(一)所述,本书的理论是为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新兴独立的国家而写的。虽然如此,但是亦可以用于分析其他时代背景下的政治状况。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法国废除了传统的封建君主专制,先后实行了立宪君主制和民主共和制,但在革命末期却又经雾月政变、共和八年宪法建立了军事独裁制,这似乎与法国大革命创立的自由、平等、人权的原则是相对立的,革命成果付诸东流。学界对此有解释,革命末期制度变更是由于面对经济、政治、军事上的全面混乱,督政府无力平息,而军事独裁制能够集中权力,稳定秩序,笔者认为这个回答恰好对应了本书的政治秩序论。下面进行分析。

  1799年民主共和制下的督政府是无力稳定秩序的,既然如此能否进行换届选举和平更迭政权呢?通过改选,让现存政府下台,拿破仑有能力有威望,便选举他做议员,通过立法改革稳定秩序,或者任命拿破仑为政府官员,意即能否通过民主共和制下的正常政治途径来稳定秩序呢?为什么非要把政治制度都更换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得梳理整理整个大革命中的政权更迭和制度变革。1791年宪法宣布法国废除封建君主专制,确定实行君主立宪制度;1792年8月10日,慑于武装群众的压力,立法议会通过决议,宣布国王暂时停职,结束了君主立宪制,之后吉伦特派掌权。1973年,起义群众包围国民公会,起义委员会调集大炮,以开炮相威胁强迫国民议会做出决议,逮捕了由选举产生的代表,之后雅各宾派掌权,制定1793年宪法。在一个政治制度化较高的代议制民主社会,民众对议会不满,可以要求提前改选,通过投票换届,但此时并未如此。

  再看革命末期督政府的行为。1797年,为了防止王党分子操纵立法机构,督政府发动果月政变,宣布选举产生的198名代表无效;1798年,为了阻止雅各宾派抬头,又发动花月政变,宣布选举产生的106名代表无效。这两次政变,都是行政机构对选举的侵犯。

  这些例子说明,从大革命爆发以来,有效的政治制度一直是缺乏或至少是软弱的,政治秩序并不稳定,大革命时期的法国,处于亨廷顿所谓的普利夺社会中。普利夺社会,是指社会各方势力高度政治化的社会,社会各方势力不专心从事本职工作,却热心政治,如学生不安心学习却罢课抗议。而大革命末期,法国更是处于激进的普利夺社会中。此时各方社会势力并不通过制度化的政治途径进行政治参与,如参加选举,而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自使用自己的政治技巧直接干预政治,如巴黎群众数次起义,金融资产阶级操纵金融市场,等等。此时的法国表面上仍实行民主共和制,实则政治制度衰朽,公民政体紊乱,因此不可能通过正常的政治秩序更迭政权。

  那么为什么取而代之的又是军事独裁制呢?如亨廷顿所述:“军队部门和军方人士变得政治化的程度,是文职政治机关软弱和文职官员无法处理国家面临的重大政策问题一种函数关系。”军队原本不过问政治,在多党制下,哪个党派在选举中获胜上台,军队就服从其指挥,而不管它的立场如何,但是当文职政府无法处理重大政策问题时,如督政府无力平息混乱时,军队就倾向于干政了。如上所述,在激进的普利夺社会中,各方社会势力各自使用自己的政治技巧直接干预政治,工人可以罢工抗议,学生可以罢课骚乱,而军队的手段则是军事政变。只是在众多的政治手段中,军事政变无疑是最具有戏剧性和有效的,这一手段可以直接把当权者拉下位置,然后取而代之,其他社会势力则较难做到这一点。

  从拿破仑上台后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看,他巩固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所以尽管拿破仑政府是集权独裁的,阻止了政治参与的扩大化,却是亨氏所述的起改革作用的军人政府,它把法国从激进的普利夺泥淖中拯救出来,稳定了政治秩序,从而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条件,因此在革命末期,文人政府变为军人政府,民主共和制变为军事独裁制,的确是历史的需要了。

(四)政党制度理论与我国的政党制度

  作为一名中国读者,我在阅读本书时自然常常把书中理论和中国历史与现实的政治状况做对照。令人叹服的是,本书关于革命的理论几乎完全符合旧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实情,如中国的革命可以归于东方型革命,但是关于政党制度的理论却无法对我国的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制度做出解释。

  在亨廷顿看来,共产党国家因为不存在竞争机制的政党选举制度而属于一党制,而恒久的现代化会给一党制的稳定造成问题。“一旦传统结构垮台,党的对立面消失,其自身的存在也就丧失了理由”,但中国共产党从1949年成为执政党至今,其领导地位并未随着经济水平提高,传统结构的消退而有所动摇。在中国,也不存在亨氏所言的党派竞争的替代物:党务官僚和政务官僚之间的竞争,因为我国的党政系统并不分立,我国学界称之为“党政制度”。

  从表面上看,我国的政党制度似乎更接近主从政党制度:有一个大党长期执政,同时还存在若干小党。但是在主从政党制中,各小党与大党仍是竞争关系,执政党是根据定期选举确定的,在理论上小党有资格成为执政党。我国的政党制度全称是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法定不变的,各党派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因此不符合。

  综上所述,本书中的政党制度类型无法对应我国的政党制度,但是其关于政治参与和政党的理论却能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稳固做出解释。

  笔者认为,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已经被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制这一“政治制度”容纳了。建筑之初,各民主党派的很多领导人分别担任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职务。其中,中央人民政府6位副主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3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56位成员中,党外人士约占一半;4位政务院副总理中有2位党外人士,15位政务院委员中有9位党外人士;在政务院所辖34个部、委、院、署、行的109个正副职位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占了一半。今天,民主党派人士在中央高层任职的人数有所减少,但是却广泛在科教文卫部门任职,如我校的校长梅国平先生就是中国民主促进会人士。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民主党派人士大多是城市中产阶级、知识分子,是本书理论认为的政治上最为积极的反对派,但是在我国政党制度下能够参政议政,与执政党和谐相处。可见,我国的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制具有很高的政治制度化水平,政治共同体同化社会势力集团的能力较强。

(五)对本书的总体评价

  亨廷顿详尽地搜集了现代化中的第三世界国家在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数据资料,有力地论证了自己的理论;其观察范围几乎囊括全部的第三世界国家,谨慎严密而又雄心勃勃;站在政治学视角,用自己的“政治秩序论”详细深入地分析不同类型的现代化状况,提出了较之前的现代化理论十分新颖的解释,洞察力惊人。本书紧紧围绕如何稳定政治秩序展开,可以说直接点出了动荡社会最缺乏、最需要的一点,哪怕在当今和平时期,其理论仍有借鉴意义。

  本书理论的缺陷在于:

  一、较为忽视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对其政治秩序的影响。尽管亨廷顿在谈到大部分国家时,论及了经济发展和政治动员、政治参与之间的关系,但在谈到共产党国家的政治秩序时,他对公有制经济的作用所谈甚少。对于“共产主义”,他只以一句“这种经济学说早已老掉了牙”带过,便不再多言。笔者认为他至少应该一视同仁,谈谈公有制经济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动员、政治参与的影响。

  二、没有充分论及国际环境对于一国政治秩序的影响。尽管亨廷顿也提及美国的贷款对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政治形势的影响,但总体上并未充分论及,较为孤立地看待一国的政治秩序。这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今天,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所幸在《文明的冲突》中,当亨廷顿站在文化的角度时,确实看到了不同国家之间文化认同和文化差异的影响,而现代化理论的第四个流派,即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依存论则补充了经济影响的内容。

  本文刊于瑶湖读史》2016年第2辑第51-54页。图片均源于网络。如有需要纸质刊物的朋友,请给本公众号后台留言。自取每本18元,包邮每本28元(邮费10元),比较远的朋友需按实际情况补邮费差价。【注:我们不是售卖,只是提供给有需要的朋友,只收回成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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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责任编辑:张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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