鸱尾起源考

  

  当前,学术界对鸱尾起源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为西汉起源说。持此观点的学者为著名建筑史学家刘敦桢和吴庆洲[1]。刘敦桢最先提出鸱尾创于西汉[2],其主要依据为《陈书》卷三十一《萧摩诃传》中“旧制三公黄閤,听事置鸱尾,后主特赐摩诃开黄閤,门施行马,听事、寝堂并置鸱尾”的记载[3],认为“鸱尾创于西汉,旧时除宫殿外,惟三公黄閤听事得设之,其余臣庶,非殊恩特赐,不得僭用。”不难看出,刘敦桢将《萧摩诃传》中的“旧制”理解为西汉时期。然查古代职官制度,“三公”之职,周代已有。秦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仍称为“三公”。汉初承秦制,武帝元狩四年(120),罢太尉,置大司马。成帝绥和元年(8),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哀帝元寿二年(1),更名丞相为大司徒。王莽篡汉,仍定“三公”之号为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东汉初光武因之不改。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改大司马为太尉,改大司徒为司徒,改大司空为司空。东汉末建安十三年罢“三公”。魏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但都不担任实际职务。两晋南北朝虽设“三公”,但逐渐沦为虚衔。《宋书》卷十五《礼志二》记载:“三公黄閤,前史无其义… …夫朱门洞启,当阳之正色也。三公之与天子,礼秩相亚,故黄其閤,以示谦不敢斥天子,盖是汉来制也。”[4]可见“三公黄閤”是两汉以来的制度,刘敦桢断定“旧制”为西汉时期明显有些草率,其所主张的鸱尾起源于西汉的观点明显证据不足。

吴庆洲根据《营造法式》卷二“鸱尾”条所引《汉纪》中的相关资料[5],认为鸱尾登上屋脊,逐渐取代了作为火鸟的凤凰,应从西汉中期开始,至东汉渐多[6]。笔者认为,此观点也难成立。首先,吴庆洲立论的依据是宋人李诫《营造法式》所引《汉纪》中的相关文献。笔者查阅了《汉纪》却无相关内容。之所以出现此种情况,笔者认为当有两种可能性。第一,《营造法式》传抄过程中产生错误,其所引相关材料并非源于《汉纪》。笔者发现,唐人苏鹗的《苏氏演义》[7]、宋人王溥撰《唐会要》卷四十四[8]、宋人高承《事物纪原》卷八中都有类似的记载(表一)[9],但均未注明其来源为《汉纪》。另外《太平御览》卷一八八“鸱尾条”中的内容[10]与《营造法式》中的相关文献几乎完全相同,二者之间的差别在于《太平御览》引文为《唐会要》。明确注明引文来源于《汉纪》的仅有《营造法式》,因此《营造法式》中相关记录的来源不得不令人怀疑。第二,《汉纪》原有相关记载,但后来散佚。我们认为,即使《汉纪》中原有相关记录,其史料价值也并不高。我们又翻阅了成书比《汉纪》稍晚的《三辅黄图》[11]和成书较早的《史记》、《汉书》(表二)

  

值得注意的是,成书稍晚的《三辅黄图》和成书较早的《史记》、《汉书》的相关记载都支持柏梁殿灾后并未使用“鸱尾”压胜,而是使用“大屋”压胜;使用“鸱尾”压胜的文献除苏鹗的《演义》为唐人著作外,其他著作均出于宋人之手。另外为《汉书》做过注的南阳人文颖,曾担任东汉荆州从事,在魏国曾做过甘陵府丞,其生活的时代与《汉纪》作者荀悦基本相同,荀悦能够接触到的文献文颖应该也可以看到,但是他为《汉书》中相关文献作的注释却并未提到用鸱尾压胜,故《汉纪》中的相关文献不能不令人怀疑。假如第一种假设成立,《汉纪》为《唐会要》或其他著作的讹误,那么此条文献的价值将大幅度降低。假如第二种假设成立,《汉纪》原有相关文献,却在流传过程中散佚,其史料价值也并不高。其次,没有任何考古资料支持西汉中期出现鸱尾,据目前公开发表的资料,西汉中晚期屋脊平直,两端并无起翘。再次,文献中虽有在屋顶之上以铜凤凰作为装饰的记载[12],但根据考古资料(画像石和建筑明器资料),屋顶之上除了有凤鸟之外,还有其他动物。有研究者认为这些动物本非建筑装饰构件,而为停留在屋顶之上的动物[13]。另外文献中用凤凰作为装饰的仅仅为几个特殊情况,而建筑明器和画像石中的同类题材数量极多,笔者认为如把在明器或画像石上出现凤凰的形象作为一种祥瑞解释似乎更为合理。另外凤鸟脊饰与鸱尾应用的位置不同,凤鸟多立于屋脊中间,而鸱尾则用于正脊两侧。直到鸱尾使用非常普遍的十六国时期仍然有使用凤凰脊饰的文献记载[14],足证二者之间无取代的关系。

第二种观点为晋代起源说。持此观点的朱启新注意到唐人苏鹗《苏氏演义》中关于汉柏梁殿灾后用蚩尾避灾的记录,但是他认为因汉代建筑无存,致使鸱尾何状难以揣度。画像石中的建筑屋脊两端已经有相对称的饰物,但究竟是否就是蚩尾,尚难以断定。他进一步根据《晋书》卷二十九《五行志下》和《晋书》卷十《安帝纪》中的相关记载[15],结合云南昭通后海子东晋壁画墓壁画中的“龙楼”资料[16],认为鸱尾产生于晋代[17]。此观点与《隋书》卷六十八《宇文恺传》中“晋以前未有鸱尾”的记载[18]相符。《晋书》与《隋书》都为官修史书。《隋书》的编修始于唐武德四年(公元621),最终完成于显庆元年(公元656)。《晋书》的修撰始于唐贞观二十年(公元646),贞观二十二年即已成书。《晋书》的修纂时间虽然晚于《隋书》,但却先于《隋书》修成。《隋书》主持修纂者为魏征,《晋书》主持修纂者为房玄龄,但此二人仅为挂名而已,并未直接参与。真正主持二书修纂的为史学家令狐德棻,此外同时参与二书修纂的还有敬播、李纯风、李延寿等人。二部史书的参修者几乎为同一批史学家,故二部史书的史观不免相同。《晋书》为最早记载鸱尾的史书(实际上《宋书》的成书要早于《晋书》),《隋书》中相关文献认为“晋以前未有鸱尾”恰与此一致。考虑到撰写此二部史书的人几乎为同一批史学家,出现此现象就很容易理解了。《隋书》成书于唐,唐去隋不远,因此有关隋唐时期的史料可信度较高。但是唐乃至隋去晋甚远,其内所涉及的晋代文献的史料价值并不十分高,在利用之前要加以分析,不可直接作为信史引用。

第三种观点为北魏起源说。持此观点的为臧丽娜和赵青、马莎。臧丽娜注意到《汉纪》中“虬尾似鸱”的相关记录,但因在画像石中却不曾见到具体样式,认为“作其象于屋”的情况在当时并不普遍。然后根据河南洛阳出土的北魏宁懋石室石刻与河南沁阳造像碑石刻上的建筑正脊两端上翘反卷的尾部轮廓,认为最早的鸱尾形制大约出现在北魏时期[19]。赵青、马莎根据《隋书》卷六十八《宇文恺传》中“晋以前未有鸱尾”的记载,认为屋顶之上使用鸱尾是晋以后的事。并根据龙门石窟古阳洞正始四年题记旁建筑雕刻中的鸱尾,认为鸱尾出现于北朝[20]。与第二种观点略似,第三种观点忽视了众多的早期考古资料,将鸱尾产生的时间“推迟”到北魏时期。

综上所述,前人对鸱尾起源的研究,在文献的分析或考古资料的运用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前人的探讨多局限于鸱尾起源的时间上,而对鸱尾起源的空间问题则鲜有涉及。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经济、技术、文化之间发展并不平衡,不同地域不可能同时产生鸱尾。因此,地域问题也是探讨鸱尾起源不可回避的问题。笔者认为,探讨鸱尾起源,必须对不同地区的早期考古资料进行考察,并对相关文献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

北方地区建筑明器正脊两端与垂脊下端处理方法有五种。

第一种:正脊两端或垂脊下端为自然断面,不作处理与修饰。主要见于西汉晚期和东汉前期的建筑明器之中。典型建筑明器如河北定县北庄出土陶仓楼(图一,1)[21]、焦作市河南轮胎厂出土的陶仓楼[22]等。

第二种:正脊两端与垂脊下端用瓦当封口。主要见于东汉和六朝时期的建筑明器之中。此种做法当与叠瓦屋脊做法有一定关系,似乎可以为汉代屋脊为叠瓦脊提供证据。有的用一枚瓦当封口,如河南密县后士郭M 2出土的厕圈(图一,2)[23]、河南偃师县菜站出土的陶仓[24];有的用数枚瓦当封口,典型建筑明器如河南密县后士郭M 2出土的陶仓楼(图一,6)[25]、洛阳涧西七里河东汉墓出土的红陶作坊[26]等。

第三种:屋脊两端各有一鸟雀。目前仅发现一例,见于河南桐柏县东汉晚期墓出土的陶望楼(图一,4)[27]

第四种:柿蒂形装饰。主要用于垂脊下端,少量用于正脊两端。主要见于东汉时期的建筑明器之中。典型建筑明器如三门峡市刘家渠M 4出土楼榭(图一,5)[28]、河南灵宝张湾M 3出土陶楼榭[29]等。

第五种:屋脊端部起翘。有的正脊两端略微起翘,见于西汉晚期至东汉前期的建筑明器之中。典型器物如河南灵宝张湾M 3出土厕圈(图一,9);[30]有的起翘幅度较大,但起翘棱角分明,与后世鸱尾有较大差异,主要见于东汉晚期建筑明器之中,典型建筑明器如河北阜城桑庄东汉墓出土陶楼(图一,7)[31]、安阳南乐县耿洛M 1出土的陶楼[32];有的起翘幅度较大,呈叶形,主要见于东汉晚期建筑明器之中,典型例子如河南陕县出土陶望楼(图一,8)[33]、河南博物院征集的三层红釉陶楼院垂脊下端[34]、河南博物院1987年在内乡县马山口镇采集的三层绿釉陶楼院[35];有的起翘幅度较大,外形与后世鸱尾基本相同,主要见于东汉晚期建筑明器之中,典型建筑明器如河南博物院征集的三层红釉陶楼院(图一,3)[36]等。

四川地区建筑明器屋脊两端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种:屋脊两端起翘,但屋脊端部不做结构处理。主要见于东汉后期墓葬中出土的建筑明器。典型建筑明器如湖北秭归台子湾M 19出土陶屋(图二,1)[37]

第二种:正脊两端出现类似鸱尾的起翘,并用瓦当封口。出现时间较晚,主要见于六朝早期墓葬中出土的建筑明器。典型建筑明器如四川忠县涂井出土的陶屋(图二,2)[38]

两广地区建筑明器屋脊两端处理方式较为简单,屋脊两端或平直,或略有起翘,但屋脊端部不见用瓦当封口的做法。

  

  

从考古资料观察,北方中原地区西汉中晚期的建筑明器上的正脊尚比较平直,东汉前期出现了用瓦当封堵正脊两端的现象,并且屋脊两端向上微微翘起,东汉后期屋脊两端起翘幅度加大,并已经出现鸱尾。四川地区东汉晚期的建筑明器正脊两端仅略微有些起翘,到六朝早期才出现类似鸱尾的砌体。两汉时期两广地区的建筑明器正脊两端比较平直或略微有些起翘,并未发现类似鸱尾的砌体。因此考古资料支持鸱尾产生于东汉晚期的北方中原地区。

鸱尾的名称至迟在梁沈约撰写《宋书》时就已经出现[39]。清人徐乾学的《读礼通考》卷九十九“石室”条引用北魏郦道元《水经注》中的相关文献资料支持汉代已经产生鸱尾[40],但笔者核实了《水经注》卷八“济水”条的相关内容[41],《读礼通考》相关文献中的“鸱尾造”,在《水经注》中则被称为“平天造”。“平天造”一词含义不明,笔者查阅多种工具书,均无此词条。《读礼通考》成书比较晚,《四库全书总目》称其作者徐乾学虽然“文章功候未深,大抵随题衍说,不甚讲求古格。赋颂用韵,尤多失考,尚未能掉鞅词坛,与诸作者争雄长。”但是又说“乾学为顾炎武之甥,而阎若璩诸人亦多客其家。师友渊源,具有所自,故学问颇有根据。”[42]徐乾学虽然在文学辞赋方面的水平并不高,但却是治学严谨的考据学家,他将“平天造”改为“鸱尾造”应该有充分的理由,故我们认为二者含义当相同。如此,则汉李刚墓祠堂鸱尾为郦道元所亲见,从文献上足以说明汉代已经产生鸱尾。

通过对前人研究成果以及相关文献的对比分析,我们认为成书于东汉的《汉纪》,以及成书于唐宋时期的《隋书》、《苏氏演义》、《唐会要》、《事物纪原》、《太平御览》、《营造法式》等著作中涉及鸱尾起源的文献史料价值并不高。通过对汉代不同地域的建筑明器资料以及《水经注》、《读礼通考》中的相关文献资料进行分析,我们认为鸱尾最先产生于东汉晚期的中原地区。需要说明的是,考古资料证明东汉晚期鸱尾的使用尚未普遍,究其原因,鸱尾自产生起就可能作为一种官式做法存在,并且是反映建筑等级的重要载体。故仅见于都城及其附近的高等级建筑中,而不见于边远地区。《陈书·萧摩诃传》的相关文献可作为证据。从考古资料观察,在鸱尾产生之前,屋脊两端已经有一种成熟的处理方式用于保护脊檩,用瓦当封堵和正脊两端起翘均为有效的处理方法。

本文源于《考古与文物》2011年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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