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宪制”与僭术的极致

  自新儒家粉墨登场以来,近三十年间所谓为往圣继绝学,大有儒家文化圈再起之势;又有为万世开太平的李家坡,为国家威权披上温情脉脉的面纱,而缔造所谓国家理性!可惜今日李家坡家务纠纷不断,以致国家公器大有渗入家务之势,小僭主不免ιερωνος(即施特罗斯《论僭政》中的主角)之厄,再做理想国未免有打脸嫌疑!

  新儒家之所以提“儒家宪制”,除了法治大势浩浩汤汤不可阻挡之外,原儒家文化圈尤其是台湾、韩国和新加坡纷纷完成所谓宪制改革,一时“儒家宪制”似乎在东亚得以实现。此处,之所以不提日本,因其在二战之后完成的宪制建设实际是在美国主导下进行的,其所建立的宪法体制与台湾、韩国、新加坡存在着根本的区别,虽然在日本仍然保留着很多儒家文化的影响,但实际上日本宪法体制的运行,包括最近天皇退位的运作都是在西方宪法体制运行的前提下进行,所以日本政坛虽然丑闻众多,且披着天皇制的神圣外衣,但实际上其骨子已经是欧美政制,为首相者虽有宪法责任,但再也不存在政党追杀的恶果!

  反观台湾、韩国以及僭主去世后的李家坡,成王败寇、政党追杀屡见不鲜,以至于韩国总统成了世界上最高危的总统职位,除李明博外尚无一人有好下场!

  “儒家宪制”奈何如此!?亚里士多德早在《政治学》中谈到僭政的极致,其最核心在于模仿王制的美德、为公,但僭主绝不能入王一样放弃权力,否则下场堪忧!

  某地主官前腐后继,是此地腐败地基太厚,还是如韩国总统一样,也许不问苍生问鬼神,只能怪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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