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清代监狱:骇人听闻的黑幕真相,狱卒看人命如草芥

  在清代,监狱里的非正常死亡非常严重,当时叫做“庾毙”,曾经当过四川按察使(主管政法的副省长)的清人张集馨在其自撰年谱中说:“前此通省庾毙者,每年不下一二千人。”一个省每年非正常死亡的在押人员,竟高达一两千号人

  自古以来,没人愿意去监狱坐牢然而清朝的监狱更加变态。因为清朝的监狱经常会糊里糊涂、稀奇古怪的发生犯人非正常死亡的现象。据记载,清朝监狱里一个省每年的犯人非正常死亡人数竟达到2000人!大清那么多省,你算一下每年会非正常死亡多少犯人。

  

  为什么清朝监狱里会有这么多非正常死亡的犯人呢,除了当时卫生医疗条件不好之外,最重要的是当时监狱管理者的草菅人命和严重的贪腐行为。

  清朝监狱的监房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条件比较好的监房,墙有窗户,屋顶也开了天窗,可以透气通风;一种是没有窗户,并且监房里关着几十个犯人,吃喝拉撒睡都在里面,你可以想象这种监房的空气质量有多差。如果仅仅是空气质量差也可以忍受,毕竟是来坐牢的,不是来享受生活,关键是住在这种卫生环境极差的监房里经常会生病甚至发生瘟疫,很多囚犯就这么死掉了。

  

  如果想换到条件好的监房怎么办呢?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给监狱管理人员拿十两银子,便可以转到条件好的监房。清朝的十两银子大概相当于现在的一万块钱,很多囚犯不一定拿得出来。有些“不懂规矩”的犯人不知道这个潜规则,一直在条件差的监狱待着不言不语,于是狱卒会旁敲侧击给囚犯谈话,其核心意思就是:你是想继续呆在这里,还是交笔钱换个牢房呢?你看着办!

  清代的文学家、桐城派祖师爷方苞曾在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三月,因为受一起文字狱的牵连,被关进了刑部大牢。狱中禁卒为所欲为、鱼肉在押人员的丑恶现象给方苞留下了深刻印象,出狱后,他写了一篇《狱中杂记》。这篇杂记,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清代监狱刀俎格局的窗口。

  方苞说,他在刑部大牢中看到“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每天都有三四个“庾毙”的犯人被从墙洞里抬出去,觉得不可思议。同狱中有一位姓杜的监友原是洪洞县知县,见多识广,他告诉方苞:“现在气候顺正,死者尚稀,往年这时候,每日也有病死数十人的。”

  

  面对狱卒这种赤裸裸的勒索,只要有钱的囚犯肯定会交这笔钱的,保命要紧。拿不出这十两银子的只有等死了,运气好的话能熬到出狱。不过鉴于满清监狱每年非正常死亡那么多囚犯,估计能熬到出狱的并不多吧。

  满清监狱不仅收活人的钱,连死刑犯也不会放过。比如被判凌迟处死的人,行刑人会告诉他,给钱就先刺心脏,死个痛快;如果不给钱就一刀一刀慢慢割肉,四肢的肉割光了人还不会死,那种痛苦可想而知。

  

  如果是被判绞刑的死刑犯则会告诉他,让他家里人准备钱,则可以一次绞死断气,手法温柔娴熟没有痛苦,可谓质量保证,业界良心;如果不给钱,绞三次都死不了,就反复承受绞刑之苦。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这是刽子手所为,跟监狱有何干?刽子手属于监狱系统,这份勒索死刑犯的钱也不是他一人得,其他狱卒兄弟也会分,就像狱卒在监房里的勒索也会分给刽子手一份一样,这是大牢潜规则。

  在满清监狱里坐牢除了受到狱卒勒索还要受“狱霸”的欺负。有一些凶狠的囚徒会被狱卒看上,将他培植成自己的代理人,有些事狱卒不好直接出面的,便让“狱霸”出面。

  凡有新囚入监,必须向狱霸孝敬钱物,不然就会受到种种凌虐。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参考一些监狱类电影,新囚刚来往往会被狱霸和他的小弟来个下马威,让新囚在监狱这个小社会里听命与他们。既然是小社会就会有商业活动,狱霸会在监狱里聚众赌博、做典当生意、放高利贷等等,这些行为狱卒们都是默许的,因为狱霸会每月会向狱卒们缴规费。有时狱霸打死了囚犯,狱卒们会帮他抹过去,这便是缴规费的“好处”。他们两方的“合作”可谓十分愉快。

  

  古人常常用“威福”来指称权力,意思是说,权力就是一种能够作威作福的力量,这种“威福”的力量可以发挥到什么程度,是生死予夺,还是无损人毫发,决定着权力的最高值。旧时有所谓的“灭门的知县”之说,可以想见,知县的权力是非常厉害的。

  监狱这地方,自古就盛开着各种奇异的恶之花,其土壤便是那个刀俎格局。蹲过大牢、见识过监狱恶之花的方苞期待“圣上好生之德”,能够改善监狱的生存条件;与他同监的杜知县则认为,再造一所管理人性化的监狱,才是“拔本塞源之道”。而在我看来,只要监狱里的刀俎格局不改观,不管是圣上“推恩”,还是另建监狱,都阻止不了狱官狱吏、牢头狱霸等正式、非正式的监狱权力集团鱼肉囚犯,阻止不了“躲猫猫”、“冲凉死”等荒诞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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