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回应国务院“打假工作指导意见”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司法审判、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协调运作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体系。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也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按照《意见》的总体部署,明确任务分工,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让制假售假得到有效惩治。

  今年两会期间,根治假货成为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共同热议的话题。3月7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向全社会公开呼吁“像抓酒驾一样打假”,随即获企业界多位领军人物附议。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高度关注制售假案刑罚不足、犯罪成本过低、对犯罪分子震慑不够、制假售假泛滥问题。阿里巴巴集团所呼吁的“改善立法、严格执法、加重刑罚治理假货”逐渐形成共识。

  《意见》的出台此前已有征兆。在3月15日的总理记者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已两次主动提及打假问题,他表示:要坚决查处假冒伪劣等群众密切关注的违法违规问题;要给优质产品“点赞”,把不良奸商“拉黑”。

  从具体内容来看,《意见》充分吸纳了社会各界在根治假货大讨论中达成的共识。阿里巴巴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今日向媒体表示:国务院的意见为依法打击侵权假冒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指引和依据,阿里巴巴非常支持《意见》精神,将立足平台责任,依托我们大数据的力量,积极配合执法司法各部门加大防假治假力度,努力维护诚信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打击侵权假冒共治体系做出贡献。

  郑俊芳认为,《意见》既涉及完善立法、司法解释修订等顶层设计问题,也要求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堵塞监管漏洞。执法司法各部门厘清权责、协同合作,对于构建多方参与的打假工作共治格局将发挥积极的作用。最终将推动全社会形成治理酒驾一样的共识和力度来治理假货,达到人人尽责、全民喊打,让每一个犯罪分子无法逃避应有的刑事处罚,让制假售假者不再心存侥幸,真正解决假货问题。

  《意见》还提到,要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研发运用,以提高市场监管和预警防范能力。郑俊芳表示: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长期运用大数据主动防控体系拦截知产侵权商品信息,并筛查线下制售假窝点向执法部门提供大量破案信息。在新技术研发运用上,阿里巴巴愿意向执法司法部门和品牌权利人开放资源,共同提升全社会运用互联网方法治假的能力。

  《意见》提出,当前打假工作首在完善立法:要加快法规和标准制修订,增强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统一性。推动修订完善刑法或相关司法解释有关知识产权犯罪的条款,加大处罚力度,完善定罪量刑标准,加强刑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有效衔接。制定防止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执法指南。完善电子商务产品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制订电子商务领域相关标准。完善执法工作的程序规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严格限定和规范行使裁量权。

  在严格执法和加重刑罚方面,《意见》特别强调当前打假工作要“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克服以罚代刑”。《意见》中提到,要加快法规和标准制修订,增强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统一性。推动修订完善刑法或相关司法解释有关知识产权犯罪的条款,加大处罚力度,完善定罪量刑标准,加强刑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有效衔接。

  对于“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意见》提出必须坚决克服,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针对违法犯罪活动链条化、组织化和跨区域、跨行业等新趋势、新特点,推进综合治理,对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

  执法司法各部门在打假工作中的权责也将重新厘清。《意见》要求明确权力清单,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以堵塞监管漏洞。并推进区域间执法联动,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

  《意见》还提出,打假工作重在构建多方参与的共治格局。要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等原则,着力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改革创新监管制度和机制,加强信息技术等新技术新手段运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针对侵权假冒行为“线上线下”一体、身份更加隐蔽、手法不断翻新等新情况、新问题,《意见》要求提高市场监管和预警防范能力,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研发运用,大力推进不同部门间执法监管平台的开放共享,加强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惩恶扬善,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