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误区
在Hi-End音箱消费者中极少具备相应的欣赏水平,他们从音质到音色乃至于性能与品质等,对Hi-End音箱的把握都缺少相应知识甚至感觉细胞。因此更多的消费者就像冯小刚电影《甲方乙方》中的神经病所说那样“只买贵的,不买对的”。
在一次前述中提到的德国某售价极高的360°发声音箱(自称Radialstrahler技术),经台湾某电视媒体报道,在展览会上以2500万新台币价格销售出4套,分别被中华开发工业银行董事长辜仲莹、台湾工业银行董事长骆锦明、台中七期名人梁先生、牛耳艺术创办人牛效华买走。这款音箱是信噪比与效率最低的音箱,其能以高价卖出并不是因为电声品质与性能有多好,而是因为其造型奇异与价格高昂。消费者并不是买它的声音品质,而是买它的“花拳绣腿”。因为消费者不具备高性能高品质音箱的识别能力,甚至连正确的音乐重放概念都未建立,基础的音乐素养也不具备,如何能够判断音箱重放音质的好坏呢?
“只买贵的,不买对的”几乎是多数富人的消费通病。无论穷人富人,都希望能买到与价等值的音箱。
由于是买音箱,当然是用钱买好声音。但是缺乏音质判断能力,缺乏音乐素质基本标准,根本就判断不了声音品质的好坏,只好主观上将价格与品质联系起来,殊不知“一分钱一分货”这个经济学概念,既是诚信企业的立足之本,也是非诚信企业的发财之道。贵的音箱可以与好的音箱划“=”,也可以划“≠”。在普通人看来,价格越贵的音箱一定是品质越好的音箱。这是音箱文化发展至今的一种怪象、也是乱象。
从根本上讲,这并非好事。反而对真正的Hi-End音箱发展是不利的。
教育问题
迄今,我们从未听说过有谁将音响品质相关的知识来进行传播。相反,在我国音乐教育层面上,从小学到大学都有音乐欣赏课,而音乐欣赏课的重放音响设备都是劣质的。这无疑将不正确的音响概念教给了学生。
音乐欣赏课作为美育教育之一,表面上受到了国家高度重视,但由于传播知识的人一代一代都不知重放音乐的音响设备与重放音乐品质的有关知识,对音响品质没有一个标准要求,故重放设备品质再差也不会顾及,音乐欣赏课的目的仅仅是完成教纲,而不在于真正使音乐知识受众获得音乐的美感体验。这就导致了众多音乐受众根本就没有音乐品质的正确观念。
受教育者最终也变成教育者,一代一代将错误的音响概念往下传,这是一种严重的音响品质文化知识的传播乱象。
传播问题
再看看媒体。音响媒体有两类:一类是活动媒体即音响博览会及其音响市场,另一类是由纸媒体演化出来也包括纸媒体在内的“多媒体”,也就是杂志、报纸、互联网信息等。不少媒体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商业性。
也就说,不少媒体都是围绕音响产品唱赞歌的媒体,是为产品供应商、销售商“吹喇叭”、“抬轿子”的媒体。它们不会对产品进行正常的批评,即便从中也不乏正确的音响知识传播,但都不与产品宣传具体结合起来。所以,不少媒体基本上是按照产品商的要求来传播音响知识的。
网络媒体更是将产品的好吹捧到无以复加的高度,且生造许多内行外行都看不懂的“声学名词”来忽悠受众。
媒体内容是商业性的,媒体行为也是商业性的。所以,媒体只能作为音响商的营销工具,其中音响知识(包括信息)传播中的正确与否就显得不重要了。
这无疑加重了音响错误知识的影响,无形中对“设计>科技”、“价格>价值”、“噱头>搞头”的产品现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也放大了音响知识与信息的消极社会影响。
设计>科技
“营销派”制造音箱的普遍做法:首先是“设计>科技”。他们的制造基本原则就是“外观+外观+还是外观”,根本不把声学技术放在首位。因为要制造真正的Hi-End音箱,最麻烦的是开发成本高,制造成本也高。
即便是不惧开发成本问题,也还有个技术人才问题。真正的扬声器系统研发人才并不易寻到。但如果把外观设计放在首位,不仅没什么开发成本,也用不着正儿八经的技术人才,制造成本也低。
如美国某款所谓Hi-End音箱,造形像一个“驼背人”。箱材号称用纳米级振动测试仪的X材料与S材料(你能看懂是说什么材料吗?),每升(L)重量不到1Kg,高音扬声器为软球顶丝膜,安放位置高过1米(大约1.4米高),售价120万元人民币。每升(L)重量不足1Kg说明其箱材密度并不好(相当于中密度板)。无论你用纳米级还是皮米级振动测试,密度低就意味着隔音不好,隔音不好低频发挥的效率就低;软球顶丝膜高音单元分割失真严重,且位置太高,如果坐在沙发里听就听不到准确的定位。采用较低密度箱材、软球顶丝膜高音单元以及安放高音单元位置超过1米等做法都不是真正Hi-End技术所允许的。它印证了设计大于科技的做派。
“设计>科技”在音箱制造行业是很普遍的,无论是高价位、中价位、低价位的音箱产品,绝大多数都重视外观而忽略电声品质。这并不是一种好现象。
价格>价值
音箱的价值在于声音品质与电声性能。与价格对应,诚实的做法当然应该是一分钱一分货,也就是声音品质与电声性能同价格对应:好声音高价格,孬声音低价格。这是所有消费者的愿望,也是诚信产品的原则。但由于绝大多数音响消费者根本就没有建立起好声音的标准,这就给制造商一个价格大于价值的营销机会。如本文上篇所分析,市面上所谓Hi-End音箱从技术上表现出Hi-End水平的少之又少。
至于中价位的所谓Hi-Fi音箱,其销售对象多是发烧友,也就是那些对音乐爱好并能明辨声音品质的消费者。其制造商尽可能地创造性价比高的产品,尽可能采用技术的手段来实现低成本高品质的音箱。比起市面上的所谓Hi-End音箱而言,它们真正是超值的。而且,不少Hi-Fi音箱会实实在在地、而不是虚拟地介绍音箱技术参数,甚至附上频响曲线图、总谐波失真图、箱体共振指标图等,一切都显得对产品的技术表现具有信心。
可许多号称Hi-End音箱的产品就不一样了。它们针对的是“五音不全”的有钱人,而不是音质挑剔的发烧友,所以用不着从技术上、品质上去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只要把价格抬高就能满足有钱客户了。
拿以前生造词举例的B100音箱来说,标价60万元人民币/对,49万元人民币可以成交。每只音箱单元为1只等磁式带式高音,两只5寸防弹纤维中音,两只10寸纸盆低音,加上中密度板箱体与铝质障板、铝质侧护板,再加上顶级分频器的制造成本也不会超过3万元人民币。
当然,并非制造成本低而销售价格高就等同于价格>价值,关键是上述举例音箱都是传统技术,存在许多声音品质上的缺陷,并未达到相应价格的产品品质。它们也拿不出相应的高指标来证明“货真价实”。
许多厂商会生产一个所谓旗舰级音箱,然后将价格定到奇高无比,以高价格来宣示自己能做“高”等级的产品,从而带动较低价格的系列产品销售。这一招很管用:在普通消费者看来,旗舰那么贵一定价值很高,即便买价格较低的同一系列其他产品也是蛮有价值的。
噱头>搞头
“噱头”在这里当花招解;“搞头”在这里当实在解。噱头大于搞头在这里指产品花招大于产品实际含金量。
比如德国某品牌,在中国市场20多万~100多万价格。其以古典(1877年)留声机喇叭造形为特点,甚至比古典留声机喇叭结构更夸张。号角,就是它的噱头。在扬声器系统技术里,所有号角造形对音质都是有害的:因为它加重了前腔效应,使声音含混不清且变形失真。但这个品牌系列抓住号角造形这个特点,来构成自己造型上的独树一帜,造成视觉上的冲击力,形成一个激发消费者联想的花招。号角的利用不仅破坏音质,而且的确没有什么听头,也就说音质的含金量不仅没有甚至是负数。它相当吵人。初听会有新鲜感,聆听时间稍长会感到恶心。因为初听时会对其声聚焦的“激励器”效应感到刺激,时间稍听长一点,号角特有的声聚焦噪音会造成心理烦躁不安。
再如什么“机械式接地”结构的分体式音箱、把剧院的声音“搬”回家(也就是失真很大的号角音箱)等,无不是一种噱头>搞头的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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