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美的专利战:动干戈不如提高质量

  夏至已过,空调销售进入高峰期,而空调两大巨头格力和美的却深陷专利战。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将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天昂伟业商贸有限公司(美的经销商)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称美的 “制冷王”系列空调侵犯其专利权,索赔5000万元,并要求被告方销毁库存、专有模具及设备。

  该案一经曝光,各种分析和猜测纷至沓来。更有消息称,美的计划就此事反击,很可能一次性向格力提起10项专利诉讼。双方拉锯,胶着难分。

  尽管格力与美的均握有大量专利,但知识产权界专家对新浪财经[法问]指出,双方的专利撰写质量都有提升空间。与其诉讼,不如先提高各自专利质量,今后可尝试专利相互许可。

  一项空调机底部设计专利引爆战火

  据新浪财经了解,涉案专利系名称为“面板体后凸台”技术的实用新型专利,格力电器于2010月4月申请专利,2010年12月获得授权。格力方面声称,该技术世界首创空调室内机底部U形设计,应用于格力“全能王”系列、“U”系列等产品。

  对于此案,格力表示,“2016年底,格力发现美的制冷王系列产品涉嫌侵权。”格力方会同专家讨论后认为,“根据专利侵权判定的全面覆盖原则,美的产品特征全面覆盖了本专利权利要求的特征,故构成了专利侵权。而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起诉,请求判定美的侵权成立并赔偿5000万。”

  而美的回复新浪财经[法问]称,“针对格力起诉美的事件,美的公司已经提交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合议庭正在对该案进行进一步审理。目前,案件已经进入法律程序,我们不方便置评。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会保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格力所持实用新型专利存在不稳定风险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简称ATC)律师窦雍岗、肖哲在查阅涉案专利后,向新浪财经[法问]表示,格力拥有该实用新型专利权,但是也面临风险。风险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权利要求书撰写的质量。

  两位律师指出,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格力诉美的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中,格力的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重要依据。

  他们进一步解释,“如何认定行为人是否侵犯专利权人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最简单、最常用的判定原则是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产品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书中所描述的每一项技术特征,缺一不可。另外侵权判定原则还包括等同原则、禁止反悔原则、公知技术抗辩原则以及多余指定原则等。”

  但是,由于实用新型专利没有经过实质审查,专利权不稳定,存在被无效的可能。

  因而,“优秀的权利要求书可以充分保障专利权。相反,内容欠缺的权利要求书则可能给专利权带来不必要的风险。”两位律师称。

  权威专家:格力美的专利均有提升空间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数据,格力和美的均有数千件与空调机及其他家电相关的专利申请。不过,中国知识产权界著名律师、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温旭教授对新浪财经[法问]表示,他认为两者的专利质量都有提升空间。

  “格力和美的这两家企业,就我们目前了解来讲,他们对专利申请的重视程度,尤其是专利撰写质量还有提升空间。” 温旭指出,在国外的专利诉讼中,原告胜诉的几率较大,而国内却非如此,这与国内专利撰写质量有很大关系。

  他认为,专利竞争白热化,体现出企业通过获得知识产权,占领更多市场份额的意识在提高。但是,企业要真正在竞争中获胜,必须依靠撰写质量可靠的专利。

  温旭建议格力和美的学习华为、苹果等企业,相互许可专利,“不要轻易诉讼,大动干戈”。同时,提升自身专利的撰写质量,争取让专利纳入国家技术标准范围,“如果都有标准专利,那这两家企业是一定要去谈的(相互许可)”。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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