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和负债实际上都是与道德有关,但我们今天是如何渐渐遗忘了这一点?

  

贷款这个存在,其背后的“罪恶感”来自于犹太教、基督教等教义,但它的起源也与这些宗教有关。

  亚历克斯·马亚斯(Alex Mayyasi)是一位自由撰稿人兼编辑。他的作品曾经发表于《大西洋月刊》和 Priceonomics 网站等媒体之上。2016年,他与艾哈迈德·萨拉赫(Ahmed Salah)合著了《你因策划埃及革命而被捕:一份回忆录》(You Are Under Arrest For Masterminding the Egyptian Revolution: A Memoir)一书。目前马亚斯居住在旧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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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人,他既是银行家又是神学家。”这听上去像是某个烂俗笑话的开场白。然而实际上,这的确是大卫·米勒(David Miller)工作的真实写照。

  在金融和商业领域摸爬滚打了十六年之后,米勒转投神学事业。2003 年,他在普林斯顿神学院(Princeton Theological Seminary)获得了神学博士学位。如今他已经是普林斯顿大学商业伦理道德专业的教授,还兼任该校信仰和工作组织(Princeton University’s Faith and Work Initiative)主管。米勒主要研究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学生们都很喜欢他开设的课程,还给其中一门最有名的课程起了一个外号——“如何能在不出卖灵魂的前提下获得成功”。

  2014 年,花旗集团(Citigroup)与他取得联系。金融危机之后,花旗银行又接连遭遇一系列丑闻和公共信任危机的打击。因此他们想要雇佣米勒,让他担任兼职伦理学家。米勒答应了。一般的伦理学家会不停的警告银行家,劝诫他们要遵守法律。米勒觉得这个做法效果并不好。因此他与银行家们聊哲学。令人惊讶的是,他发现银行家和商界领袖们不是什么难以对付的“顽固分子”。很多人袒露心迹,表达了自己想要行善的愿望。米勒说:“我与高管吃午餐时,他们经常问我是不是研究神学的。接下来我们便会聊伦理学、人生的目的和意义等话题。所以我知道,他们对神学还是很感兴趣的。”米勒希望金融界人士能够谈论“各种来源的智慧”。大部分金融从业者都不愿意畅谈智慧,也不重视思想家。在他看来,这就好比是“给聪明的智慧戴上了眼罩”。

  如今,银行家愿意倾听神学家意见的情况极为罕见。这甚至像是一种分类错误,让人感觉非常奇怪。但在人类历史上的绝大多数时间里,银行家与神学家保持密切交流却是社会的常态。数百年之前,现代金融在欧洲渐渐萌生。神职人员之间展开激烈辩论,就如何在日渐复杂的经济环境中适用《圣经》的教义而各抒己见。而放债者则聆听神职人员的意见,根据他们的观点约束自己的行为。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放债都被认定成一种道德问题。所以究竟从何时起大部分银行家不再以道德的角度来审视自己的工作?这一切又是如何发生的?

  十三世纪早期,法国红衣主教雅克·德·维特里(Jacques de Vitry)写下了大量具有说教性的传说故事。神职人员会在布道中讲述这些故事,达到劝诫信徒的目的。其中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一个濒死的放债者让妻子和孩子发誓,保证他们会在自己死后将三分之一的遗产系在他的脖子上,然后将这些财物与他一同埋于地下。放债者去世后,家人遵从了他的遗嘱。不过不久之后,家人又决定挖开放债者的坟墓,将随葬的钱财取出来。德·维特里写道:“挖开坟墓后,放债者的家人惊慌四散。因为他们看到恶魔正在将滚烫而发红的金币填入放债者的嘴中。”

  在德·维特里的眼中,放债者理应被恶魔所折磨,因为他犯下了出借高利贷的罪行——也就是向他人放贷后收取利息。德·维特里不在乎贷款的利率是高还是低,因为教会认为哪怕收取一分钱的利息也是一种罪恶。人们对信贷行业的厌恶由来已久,而且在多种文化中都有体现。古印度的吠陀法典(Vedic law)便将放高利贷认定成犯罪,而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和古希腊的统治者也经常会对高利贷利率上限进行严格限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在《政治学》(Politics)一书中将高利贷描述成“钱生钱”,并且认定这种行为是反常且不自然的。在他看来,金钱具有“不育性”,不能“繁衍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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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太教与基督教都将高利贷看作是一种禁忌,这进一步强化了人们的信仰。《旧约》(Old Testament)写道:“不要向犹太人同胞收取利息。”《路加福音书》(Book of Luke)则称:“你们倒是要爱仇敌:善待他们,借给他们钱并且不要指望他们偿还。”公元四世纪,基督教教廷公开抨击高利贷。到了公元九世纪,查理曼大帝(emperor Charlemagne)将禁止放高利贷写入法律。中世纪时,商人和银行家的账本中写满了他们对利润的烦恼和不悦。在创作于十四世纪的《神曲》(Divine Comedy)中,意大利诗人但丁·阿利吉耶里(Dante Alighieri)将放高利贷的人投入到地狱的第七层。雷吉纳尔多·斯科洛维尼(Reginaldo Scrovegni)是意大利帕多瓦的一名银行家,靠放高利贷积累了可观的财富。但丁专门在《神曲》中写到他,称斯科洛维尼的儿子最终修建了一座小教堂。斯科洛维尼的儿子还请乔托(Giotto)绘制小教堂的壁画,希望以此为家族曾经犯下的罪孽赎罪补偿。在接下来的数个世纪中,其他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家族(比如美第奇家族)也开展了不少慈善事业和捐助行为。他们之所以这样做,部分原因在于认识到自己放贷收取的利息积累财富是罪恶的行为,因此感到愧疚不安。

  放贷是一种令人不耻的行为。这个理念一直持续到十六世纪也没有发生改变。为了便于理解,试想一下你知道银行以 5% 的利息向企业提供贷款之后的反应。你觉得这样做没什么问题,对吧?假如你的妈妈以同样的利息借给你一笔钱,你又作何感想?在圣经时代(Biblical times),常见的贷款更像是上述的第二种情况。换言之,圣经时代常见的贷款并不是公平合理的交易,而是富人向遭遇不幸或者无家可归的邻居提供的具有慈善性质的借款。中世纪欧洲早期,教会或者富裕家族常常是某地唯一的资本来源。这个特点在大型商业中心城市之外的其他城市身上表现的尤为明显。很多农民利用修道院提供的抵押贷款购买土地。当时,世界上没有信贷市场和保险公司。于是收取利息便好像是敲诈勒索朋友或者家庭成员一般的行为。

  在 2011 年出版的《负债:前五千年》(Debt: The First 5,000 Years)一书中,人类学家大卫·格雷伯(David Graeber)提出一个观点:在货币出现之前,某个社区内的经济生活实际上就是一个由相互债务组成的大网。人们不是自私自利的个体,至少从单独某一笔交易的角度来看不是这样。相反人们会分享食物、衣服和奢侈品,同时相信周围的人也会以同样的方式报答自己的恩惠。负债和信贷的起源实际上是一个互助系统,人们对彼此充满信任。如此一来,很多文化将收取利息的行为视作不道德之举便再正常不过。

  

  1390 到 1399 年期间,画家尼科洛·佩德罗·吉利尼在意大利普拉托的圣弗朗西斯科教堂里创作了《圣马太的生活场景》。据悉,圣马太是银行家的守护神。图片版权:Getty Images

  另外经济学家何塞·沙因克曼(José Scheinkman)和爱德华·格莱赛(Edward Glaeser)也指出,规范限制高利贷的法律发挥了社会保险的作用,因为它能减少社会的不平等。自从收取利息(尤其是过高的利息)被认定成违法行为之后,穷人便能以很低的成本获得紧急贷款,而富人则无法轻而易举的“钱生钱”和不劳而获。至少这是人们的理想状态。然而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向放高利贷者借钱,或者向因为放贷而被妖魔化的富有犹太人贷款。

  有些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表示,禁止放高利贷的规定更像是一种形式主义,很难落到实地。他们称有钱的群体通常会无视这个禁令。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人们要求上流社会开展不切实际的慈善行为。商人和银行家手段多样,能够巧妙地将利息伪装成其他东西。比如说他们会要求借贷双方达成一致,同意在未来以高于现实情况的汇率购买货物。还有的时候放贷者的确不收取支付利息,但他们要求分享借款人生意的部分利润(这是一个漏洞,但确保银行家只有在借款人能从贷款中获益时才能得到收益)。

  与此同时,天主教教会在改变人们对高利贷态度这个过程中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十三世纪时,他们发明了“炼狱”(Purgatory)的概念。炼狱在圣经中没有体现,但却让犯下放高利贷罪行的人感到一些心理安慰。在 1990 年出版的《你的财富或者你的生活:中世纪的经济和宗教情况》(Your Money or Your Life: Economy and Religion in the Middle Ages)一书中,历史学家雅克·勒高夫(Jacques Le Goff)写道:“炼狱只是基督教耍的一个小手段,给放贷者提供了一个出路。因为炼狱的存在,人们便产生了能够逃离地狱的幻想和希望。这使放贷者能够不断推动十三世纪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从而一步步催生出资本主义的萌芽。”

  

  虽然像德·维特里红衣主教这样的神职人员在布道时都宣称放高利贷者死后会在地狱中遭受磨难,但教会却越来越愿意举借外债。借债是发动战争的关键因素。无论是君主还是教皇,他们都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才能武装军队。圣殿骑士团(Knights Templar)是天主教组建的军事修士会,在十字军东征(Crusades)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二世纪,圣殿骑士团建立起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私人银行。圣殿骑士团的骑士负责保护前往圣地(Holy Land)的朝圣者,而这种保护就包括守卫朝圣者的财产。圣殿骑士团允许朝圣者在欧洲存入财产,然后再在圣地取出来。随着时间发展,圣殿骑士团提供的金融服务种类越来越多,皇室甚至还以王冠为抵押向他们借款。圣殿骑士团于 1312 年正式解散,但其他银行家却将放贷这种金融业务延续到十六世纪。从十六世纪开始,商人们渐渐开始在欧洲大陆的各个定期集会上买卖商业债务。

  最终,君主、政治家和商人都开始大规模采纳高利贷。不过,教会却有不一样的看法。1462 年,意大利方济会的修士建立起第一个非盈利性质的当铺。他们称其为“monti di pietà”,也就是“虔诚银行”的意思。这种机构很快就出现在欧洲大陆的各个角落。虔诚银行的理念和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乡村银行(Grameen Bank)比较一致:它是人们在迫不得已时才会前来寻求帮助的出借人。方济会的修士希望利用虔诚银行来对抗那些敲诈压榨孤注一掷借款者的放贷人。此后教皇又批准了更多类型的金融工具。最后,收取利息的放贷也渐渐被人们接受。

  虽然有着诸多漏洞和免责条款,但规定限制高利贷的法律依旧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经济历史学家悉尼·荷马(Sydney Homer)和理查德·西拉(Richard Sylla)在 2005 年出版的《利率的发展历史》一书中写道:“有的人将教会全面否定高利贷的禁令看成是《禁酒法案》。他们认为只有虔诚信徒才会遵守这种规定,有关当局在执行时非常随意,社会各界更是对禁令不怎么重视。这是非常错误的观点。”

  一些人认为,禁止高利贷可以被看成是单纯的教理——就好像教会认定太阳是围绕着地球旋转一样。随着教会的分崩离析和政治权威丧失,这些教理也渐渐失去约束力。经济学家罗伯特·艾克隆德(Robert B Ekelund)和罗伯特·埃贝尔(Robert F Hébert)曾经表示,我们可以把教会想象成一个企业,而其核心产品就是救赎。当天主教会在欧洲具有垄断地位时,神职人员能以高价销售“救赎”——这就包括要求信徒遵守各种严格的禁令,购买赎罪券等。买下赎罪券后,上帝便会宽恕放过高利贷罪人所犯下的罪行。但是在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Reformation)过程中,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这样的神学家公开抨击天主教会的行径。他们提倡信徒应该与上帝建立更为直接的联系,不需要依赖神职人员作为中间人。在此基础上,他们建立起新教(Protestantism)等一系列新基督教运动。这些新诞生的宗教就好像是刚刚进入市场的新公司,打破了天主教的垄断。基督教的各个派系为了争夺信徒,不惜开展以信仰为基础的“逐底竞争”(竞争参与者为了寻找最高回报率,不惜以牺牲道德、触犯法则为代价——译者注)。为了增加自己的吸引力,各个教派开始减少对信徒的要求和限制。这也就意味着宗教在面对高利贷这个问题时的立场和态度有所弱化。

  为什么高利贷会渐渐摆脱罪恶名声?人们还有另外一种观点: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收利息的借款变成了一种不划算的交易。在十六世纪的欧洲,经济重心正在从渐渐从本地农业向佛罗伦萨(Florence)这样的商业中心转移。全球扩张使得放贷和投资变得更加有利可图,正巧从南非运抵欧洲的大量黄金引发了通货膨胀。沙因克曼和格莱赛指出,在这样的背景下,不放贷的机会成本变得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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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银行业的扩张最终使得信贷从邻里之间的私人交易转变成一个充满竞争且冷酷无情的资本市场。在 1949 年出版的《高利贷的理念》(The Idea of Usury)一书中,社会学家本杰明·尼尔森(Benjamin Nelson)称这种制度性的改变让欧洲能够在宗教改革期间以更友好善意的眼光来看待借贷业。马丁·路德对《圣经》中关于高利贷的段落(尤其是认定向穷人收取利息是犯罪的段落)进行了解释,认为这是号召信徒要学会慷慨大方。他表示,放高利贷者只有在自己的行为违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原则时才构成罪孽。换言之,就是说放贷者不应该以自己不想被他人对待的方式来对待他人。这种相互性意味着商人和富裕家族之间可以互相收取贷款利息。马丁·路德要求基督徒不应仅仅为贫穷之人提供贷款,更应提供其他帮助。不过,他依旧认为 5% 之内的贷款利息是合理且可以接受的。

  如今,我们真的不再用道德教化方式看待借贷业吗?如果世界上没有了贷款利息,那将只有很少数人能在上大学、买房子或者开办公司时获得资金。法国宗教改革领袖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认为,法国人在潮水一般新教徒难民涌入时大肆哄抬物价是一件很不正常的事情。不过要想让更多 Uber 司机在新年夜继续营业,就要大幅度提升车费。通过这件事,我们也能明白一个道理:较高的价格能够向市场释放信号,从而确保货物流向供求关系最紧张的地区。

  但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放贷业之所以能够崛起,原因不仅仅是教会向不可阻挡的历史发展趋势低头。神职人员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向信徒传播理念,渐渐使得高利贷成为一种受人尊敬的金融手段。

  十二世纪到十六世纪期间,作为经院哲学家(Scholastics)的神职人员就放贷究竟是不是真正有罪这件事展开激烈辩论。经院哲学家是那个年代的知识分子,每天在巴黎、科隆、维也纳和其他欧洲城市的大学里研究《罗马法》、古希腊哲学和阿拉伯科学。托马斯·阿奎纳(Thomas Aquinas,西欧封建社会基督教神学和神权政治理论的最高权威,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被基督教会奉为圣人,有“神学界之王”之称。他把理性引进神学,用“自然法则”来论证“君权神圣”说,死后也被封为天使博士或全能博士。他是自然神学最早的提倡者之一,也是托马斯哲学学派的创立者——译者注)便是经院哲学家的杰出代表。经院哲学家著书立说和思考问题的方式严谨挑剔,这一点与律师非常相似。与此前多代信奉价格应该反映产品成本理念的思想家不同,很多经院哲学家能够理解供给和需求的力量。在他们看来,市场定下的价格就是公平合理的价格。意大利经院哲学家,著名红衣主教托马斯·卡耶坦(Thomas Cajetan)曾经撰写过一篇论文,专门分析银行家利用过高汇率隐藏利息这一手法背后所体现的伦理道德。这就好比一位红衣主教能在 2006 年撰文分析信贷违约风险掉期(通俗讲即贷款或信用违约保险——译者注)。

  经院哲学家同样认可承担商业风险所体现的价值。他们中的很多人允许借款人利用部分利润来偿还商业贷款。他们表示商业行为存在风险,抵押品也有可能最终无法落入放贷者之手。因此只要贷款的回报无法得到保证,放贷者就应该有权利收取利息。有些神职人员更加超前,已经能意识到放贷者将钱借出之后便失去了将这笔钱投入到其他有利可图商业领域的机会。这正是人们认为利息具有合理性的现代解释:机会成本。借钱的成本(也就是利息——译者注)反映出放贷者失去将钱投入其他有利可图业务的机会。

  经院哲学家认为金融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但他们也经常将金融视为连接正义和自然法则的桥梁。金融能帮助我们实现实用功效最大化,也能诱发人们产生利己主义念头。现代经济学家可能关注这样狭隘的问题,但是阿奎纳却并不关心。他和同时代的其他经院哲学家想要找到一种公正合理的财富分配方式,也想要确保人们的经济交换活动能够符合公平原则。1265 年到 1274 年期间,阿奎纳完成了《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ca)一书。他在书中提出,金钱的“归宿”和目的便是用于交易。放贷是利用钱生钱,而不是利用钱来促进产品和服务的交换。从这个角度来看,放贷违反自然法则。这就好比将酒或小麦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销售。换言之,就是把一个东西卖了两次。他在书中写道:“靠放贷来收取高额利息本身就是不公平、不正义的行为,因为这是实际上是在出售一个本来不存在的东西。显然,这种行为与我们提倡的公平背道而驰。”

  经院哲学家和其他宗教领袖对问题有很多思考和认识,但不是所有的观点都值得称赞。有些神职人员坚持按照《圣经》原文行事,不肯做出一点让步和变通。还有的神职人员崇尚反犹太主义,希望借此谴责抨击高利贷。不过,他们的种种观点为我们重现了当年那场信息量巨大、影响极为深远辩论的样貌:在学术界和宗教界的高层,人们就道德伦理、放债、通货膨胀、巨额融资和垄断之间复杂纠缠的关系争论不休。然而在今天,这样的讨论哪里还见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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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院哲学家从来未就这场争论达成一致。相反,新的权威在伦理道德和经济金融领域取代了他们地位。直到二十世纪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盛行之后,经济学才大概变成一门研究利己主义和个体激励的科学。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指导下,经济学家不对市场经济活动参与者进行评判。他们不再用道德标准衡量经济活动,就好像生物学家不会评判蜜蜂的“道德水平”,工程师也不会评判沟渠的“伦理标准”。

  当然,今天的人们依旧会讨论金融手段背后的伦理标准。我们讨论银行家究竟应不应该拿丰厚的奖金;我们担心银行救市政策所存在的道德风险;我们谴责明知道手中金融工具会出问题却依然大肆兜售的银行家。不过既然经济学的大部分研究对象都与道德无关,现代经济学的基础又是假设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狭隘的私利行事,因此要求金融界做到公平公正就不切实际。这就好比希望战争能带给我们公平合理的结局一样。长久以来,我们都丧失了一种本能的直觉:金融和负债实际上都是与道德有关的东西。而这些恰恰是经院哲学家所能够理解和思考的话题。

  经院哲学家会怎样看待现代金融?现代家庭能够利用储蓄进行投资,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他们会对此表示羡慕和钦佩吗?相比发达国家而言,发展中国家借款的成本更高。他们会对此表示谴责和抨击吗?他们会对现代银行发达的国际业务感到惊讶吗?穷人使用支票账户这样的银行服务需要支付费用,但是富人却可以免费。他们会对此加以指责和批判吗?

  花旗银行这样的大银行雇佣米勒这样的神学家本不应该是一件如此令人称奇的事情。真正奇怪的是我们竟然对花旗银行的举动表示震惊。如今,无拘无束的自由市场以及股东价值都存在问题,而花旗银行此举便是想用现代的方式解决问题。米勒与银行家和高管交流时,他们经常告诉米勒自己觉得在基督教堂或者犹太教堂学到的东西无法适用于工作。当米勒决定离开金融界去神学院读书时,他告诉前同事们自己受到了“召唤”。其实,即便是米勒也觉得自己这样的说法有些令人尴尬。

  不过无论是世俗之人还是宗教权威,他们都没有给银行家提供太多指导,无法帮助银行家将工作与某种伦理道德传统联系起来。在神学院里,人们对经济和市场漠不关心。米勒说:“神职人员也许冲在第一线,纷纷指责企业开支过度。但是,他们也没有提出什么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方案。”公众因为银行家道德败坏而指责纷纷,但银行家自己也有苦衷:我们的伦理道德权威没有给他们提供有效的知道和帮助,辜负了他们的期待。

  不过,任何想要在金融领域重塑道德权威的人都可以利用传承数千年的人类文明智慧完成自己的任务。米勒沉思之后说:“亚里士多德、康德、边沁…他们难道仅仅是不能给我们提供任何指导借鉴的死人吗?或者说他们也认识到一些问题?如果活到今天,他们肯定无法接受如今的经济体系。不过金融系统虽然不断发展,但是其中存在的问题却一直没有改变。”

  翻译 糖醋冰红茶

  题图来自 Wikimedia Comm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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