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华社报道,日前,商务部表示,反垄断局已多次约谈滴滴,并依据反垄断法等相关法规对滴滴与优步中国合并一事依法进行进一步调查。从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两方面,人们期待这一调查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且不说早晚上下班高峰亦或是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即使在风和日丽、道路畅通无阻的时段、地方,都被约车平台随意定义为用车高峰,并加价。另外,在有关网约车的消费者投诉中,价格问题占到了首位。“滴滴一下,马上加价。”
而对于“任性”加价的投诉,滴滴的解释是“人多车少、供不应求”,并称车费是根据市场供需“计算”而得。不过,对于其加价标准和算法、加价幅度的合理依据,滴滴并没有明确的说法。
不难发现,在滴滴收购优步和“网约车新政”的施行,进一步巩固了其在国内一家独大的局面,为其“任性”的今天打下了先天条件。如果滴滴确实形成垄断,除“任性”加价外,还将制约整个网约车行业的发展。
新华社评:
网约车的市场价值和社会意义在于利用“互联网+”的技术创新,拓展人们的出行方式,缓解打车难、出行贵等问题。企业经济固然应遵循市场规律,但不可以打着“市场”的旗号,违背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营商之道。同时,面对新兴业态,政策之手只有做到该管的不手软、该放的不迟疑,才能让消费者从行业健康发展中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