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大动作起诉几大牌照方和运营商 三网融合的路还能走多远?

  要说最近最火的古装剧,恐怕非《军师联盟》莫属。这部剧集以别出心裁的角度勾画出一番前所未见的三国风云,引发了观众追捧。然而少有人了解的是,正因此剧的网络播放权问题,优酷先后将多家企业告上法庭,打响了7月以来的系列诉讼战役。

  据传媒领域知名媒体“传媒圈”爆料,“优酷因《军师联盟》遭‘侵权’进而发起诉讼,剑指牌照方和三大运营商,目前优酷已经起诉了央广、国广、联通、移动,并通过起诉移动间接起诉了央视,据传还起诉了电信,内容均是指上述各方运营的专网手机电视业务中转播电视直播信号的行为侵犯了《军师联盟》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

  传媒圈还提到,“优酷对于中国联通的诉讼中,申请法院依法判令联通沃视频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起诉中国移动旗下的咪咕视频,索赔近两千万元。起诉央广视讯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索赔7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传媒圈的文章发布后仅半天就已删除,不知是不是有关利益方对其进行施压的结果。

  而面对优酷的起诉,难道真是“央广”、“国广”以及三大运营商侵权了?答案当然不是。

  专网公网不分,优酷公然“挑衅”剑锋另有所指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规定,作为互联网视频网站,优酷和众多互联网视频网站一样采用的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即针对某部具体的视频作品购买版权,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公网向公众提供的视听节目服务。

  而事实上,中国移动旗下的咪咕视频业务、中国联通旗下的沃视频中转播电视直播信号的业务,就是根据国家广电总局《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6号令)的规定,所提供的“专网手机电视业务”。

  

  在是否“盗版”的问题上,传媒圈的文章也分析得很透彻。专网与公网井水不犯河水、电视与互联网业务形态迥异,专网业务所使用的影视剧版权在分发渠道上属于通信网,在权利上属于“广播权”,在性质上属于广播电视节目分发,并不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点播权)的问题。“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属于我们通常所说的“版权”下的两种类型。既然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也就不存在“盗版”一说了。

  另一方面,被起诉方的业务均为“手机电视”。而合法的集成播控方是获得广电总局移动通信网手机电视集成播控服务许可证的六家广播电视机构——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杭州市广播电视台、上海广播电视台、辽宁广播电视台,而传输分发方只有三大通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也就是说,被诉的这几家均是持有专网手机电视资质的公司。如传媒圈所言,“优酷对几大集成播控方、传输分发方同时起诉,意味着优酷对广电系整个‘专网手机电视’的业务形态正式发出了挑战。”

  互联网视频势头强劲,三网融合名存实亡?

  熟悉近几年互联网发展大势的用户都会知道,这远不是视频网站与传统媒体的第一次交锋,但此次优酷的全面发难却有着不同的意义。优酷在意的似乎已不是一城一地的得失,而是向“三网融合”战略发起了挑战。

  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过程中,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

  众所周知,随着移动智能设备的普及,视频流量已经成为网络流量中的荦荦大端。据华为、思科等中外IT巨头研究预测,视频流量将占到全球互联网的80%以上,其中根据艾瑞5月互联网视频市场调查表明,爱奇艺、优酷土豆和腾讯分别以3.7亿、3.3亿和3.1亿的月活用户位列前三,优酷土豆甚至月观看时长高达10.4亿小时。这些数据无不表明,在互联网视频强劲发展的态势下,传统广电媒体相比而言显得有些捉襟见肘了。

  但自2010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三网融合”以来,以央视、央广为代表的传统广电媒体就开始迫不及待地移师互联网。其中,“手机电视”业务作为三网融合背景下的一种新型广播电视业务形态,是电视台传统广播电视节目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新的分发渠道。正因为如此,曾经井水不犯河水的传统广电媒体与互联网商业视频公司在越来越多的问题上成为直接竞争对手,而专网业务与公网业务也从平行线演变成了交叉路口。

  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三网融合方案》,按规划进入“全面开放、双向进入”阶段,意味着从此手机、电视、电脑均可以具备打电话、上网,看电视等功能,彼此之间的业务互相渗透兼容。然而,以优酷为代表的视频网站却在此关键节点,吹响了互联网商业公司在新媒体时代抢占滩头阵地的冲锋号,全面向传统广播电视和电信行业宣战。传媒圈坦言“优酷连续起诉几大牌照方、运营商,起诉数量之多,涵盖的主体涉及央企、国企,原本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广播电视网、移动通信网和互联网,但随着互联网的大势发展,从开始的业务形态商业竞争逐步演变为版权的围追堵截。”

  更重要的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三网融合的初衷,是为了在互联网兴起的背景下,利用新媒体手段更好地传播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内容,利用新技术手段和业务方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地文化需要,扩大免费的开路电视直播信号的覆盖范围。因此,专网手机电视的广播电视节目直播通常是以免费的形式实现的,全程不对信号做任何屏蔽、干预或插播,维护和保障了电视台“免费+广告”的传统商务模式。优酷此举等于断绝了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免费模式利用新媒体获取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机会,变相剥夺了广电媒体向新媒体拓展的舆论阵地。

  

  此次优酷全面起诉牌照方和三大运营商的“手机电视”业务,更是让行业唏嘘“三网融合”模式或受根本挑战。毕竟,当“手机电视”这一最核心的业务被互联网视频打压到彻底无法开展的时候,所谓的“三网融合”战略自然也就成为一句空谈。相信当“三网融合”愈发式微时,传统广播电视和电信行业在互联网上的发展更将是举步维艰。

  如此来看,“三网融合”战略现如今是否已成“鸡肋?“手机电视”业务是否即将退出历史的舞台?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