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开学时间
学校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具体开学时间并另行通知,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二、
转专业、补考和重修
1. 转专业工作将于学生 正式开学第一周进行。
2. 补考工作将于 正式开学后一至两周内进行。
3. 重修工作将于 在线教学开始(2月10日)后再研究落实。
三、
实习实验教学
1. 正在实习的学生要有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自身安全,遵从属地疫情管理,并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告情况。
2. 尚未实施的实习计划,一律暂停执行,具体实习时间另行通知。
四、
毕业论文(设计)
指导教师要通过电话、微信、QQ、邮件等各种方式和渠道对学生进行指导,确保毕业生整体不推迟毕业时间。
五、
新生学籍自查
2月10日(正月十七,星期一)前拟定学籍信息自查工作方案并通知2019级学生进行自查,学籍信息核查有误的待正式开学后统一进行汇总、核实及处理。
六、
在线教学改革
1. 全校任课教师于 2月6日(正月十三,星期四)前利用“雨课堂”进行课程教学设计和备课工作, 2月9日(正月十六,星期日)前完成在线教学试讲。
2. 原则上全校于 2月10日(正月十七,星期一)全面启动在线教学工作。
3. “雨课堂”专业版将于 2月3日(正月初十,星期一)前部署完毕,随后将编写使用手册,告知全体师生绑定账号和使用方法。
4. 在线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回校后成立辅导专班等形式,保障学生正常完成相应课程学习。
5. 凡要求闭卷考试的课程原则上在学生返校后再进行考试,其他课程鼓励任课教师开展无纸化考核,学生线上学习情况应作为平时成绩的主要依据。
6. 待疫情稳定和学生返校后(正式开学),可根据需要进行教学调整,逐步增加线下教学环节。
来源 | 长江大学教务处
编辑 | 屈小玲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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