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改革怎么改?2017司考倒计时,这个你应该好好看!

  转自:每天学点法律知识(chinazuel)

有“天下第一考”之称的司法考试

2017年起进行改革

所有你关心的问题应该都在这里了

本图仅作参考

如果你的条件是红色部分

2017年可能是你最后一次

参加司法考试的机会

  

  解读声明:

  2015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以下仅称《意见》,下面基于《意见》部分内容进行解读。

  相关关键字词按照通常意义解读,《意见》的落实到位应以官方文件为准。

  下面讨论的是如果2017年落实的情况:

  什么人可以参加改革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A)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B)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C)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即:∨可参加考试,×不可参加考试

  ∨ 法律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含取得双证的专升本)

  ∨ 非法学全日制本科+法学法律硕士学位及以上

  ∨ 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 法学大专

  × 法学自考(函授、党校、网络)本科

  × 全日制法学本科但未获学位

  × 政治、行政管理、中共党史等专业,拿法学学位但不属于法学专业

  × 辅修法学本科专业

  法律特殊规定地区除外

  哪些人需要参加改革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改前: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还有国企私企的合规岗位(法律顾问)

  改后:——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广义上的)、仲裁员;——行政处罚复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人员;鼓励:立法、其他行政执法、法学教育科研工作者参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常见问题:

  1. 不是考试资格吧,是取得证书资格?

  答:您的理解很对。报考的时候,也是会对学历学位等有要求的,但是报考时采取形式审查,在网上完成报名,网站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只是取得证书资格的三个条件之一。学位学历方面的审核,主要是在考试通过后申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证书的时候,因为此时的审查是实质审查,要求申请者提出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件证明及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从操作层面上讲,很有可能会核查学历学位证书编号、认证信息等。因此,取得证书资格的条件与报考条件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儿。当然,具体细节还是以官方文件为准。

  2. 法学类到底什么意思?

  答:法学类指的是法学相关专业,在学历证书上写的是,某某法学院法学专业或者刑法专业、民商法专业等与法律有关的法学专业类型。这里的法学类并不包含政治系、思想政治系、行政管理系等能够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当然,一切还是等待改革实施方案中对法学类专业的规定为准。这里我们仅作一个字面意义上理解。

  3. 非法本有C证算老人么?能考2017年么?

  答:2017年还按照现行的司法考试制度来执行,如果你拿到了非法本的C证的话,就还能参加现行的司法考试,拿一个更好的证——A证。之后能不能参加这个考试还要看司法部的公告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来把握。

  4. 全日制大三本科,2017年还能考吗?

  答:2017年是现行司考的最后一年,所以根据现行司考制度,无论是非法还是法学的大三的学生,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的,不管是普通高校还是成人高校的,全能参加考试,所以要抓住这个机会。

  5 本科学历,必须是进行全日制吗?

  答:从《意见》已经公布部分的字面上理解,改革后,对本科学历的要求更加严格,必须是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证书,以区别于非全日制和成人教育院校等学历证书。但是,司法部可能会视同处理,即将这些国家承认的其他学历等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当然,具体细节还是以官方文件为准。

  6.不是说非全日制的不让考了吗?

  答:按照《意见》已经公布部分的字面上理解,非全日制的需要再去获取法律硕士或者法学硕士的“双证”,才能够达到取得资格的学历学位条件。但是,司法部很有可能会对某一部分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本科学历进行同等性规定,即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是否视同处理,就需要看之后司法部的官方文件的出台了。2017年是现行司考制度的最后一年,非全日制本科学历还是可以正常报考和取得资格的。

  7. 之前修了法学二专业、 但是学信网上没有信息,能参加考试吗?

  答:这可能涉及到双学位的问题,双学位一般是在本科阶段修一个双学位,他往往拿到的学历证书只有一个,就是主修专业的那个毕业证书,学士学位呢有可能就拿了一个,这样的双学位可能要分两种情况来讨论:第一种情况,就是你拿到了一个非法学类的毕业证书,例如你拿到了一个计算机专业的毕业证书,一个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在同时又辅修了一个法学的,最后你拿到的学位有法学的,也有非法学的,即学位有两个,据此可知不属于前面说的A情况,A是法学的本科加法学的学位,其实属于B和C两种情况了,非法学的本科,按照B情况,应该拿什么学位才行啊,需要法学的硕士、法律的硕士或法学的博士,这个是B途径,那么就可以参加考试了,如果是C途径,拿到了一个其他的学位,但是还要加三年的法律工作经验。所以之前修了法学二专业,就是他之前拿到的那个法学毕业证书不是法学类的,所以应该按照B或者C来处理,也就是说他那个法学的学士学位没有用。

  8. 我是大学双学位,第二学位才是法学,不知道国家承认不?

  答:从通常意义上理解,您的第一学位不是法学类,说明您本科主修的是非法学专业,虽然获得的第二学位是法学,您的学历证书上应该仍然是以你的主修专业为准,因此,您并没有获得法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按照《意见》的字面规定,是不能算作法学类本科专业的,属于非法本专业。您有两种途径可以获取资格: A种途径是必须再获得一个法学硕士或者法律硕士的学位证;B种途径是从事相关法律工作3年以上。当然,具体细节还是以官方文件为准。

  9. 非法本,但是法学研究生,三年制的,第几年可以考?

  答:通常意义上来理解,这种情况参照大三期间考司考的规定,有可能是研二就能考的。当然,具体规定还是要以官方改革方案来落实,以官方文件为准。

  10.非法学的必须要取得法律硕士才能考?

  答:根据《意见》中对学历的规定,改革后,全日制的非法学类学历人士,获得本专业的学位证和学历证后,为获得报考资格,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必须再获得一个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或法学博士的学位;另一种是从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所以即使《意见》落地后,还不是必须取得法律硕士才能考,也可以是“从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当然,具体细节还是以官方文件为准。

  2017年的考试政策是不变的,非法学本科不需要其他附加条件就能报考并取得资格证书。

  11. 非法学类的硕士能考吗?

  答:根据《意见》中对学历的规定,改革后,非法学的硕士,仍属于非法学类学历人士,获得本专业的学位证和学历证后,为获得报考资格,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必须再获得一个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或法学博士的学位;另一种是从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所以即使《意见》落地后,还不是必须取得法律硕士才能考,也可以是“从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即不完全排除其报考的可能性,只是附加了条件。当然,具体细节还是以官方文件为准。

  12. 思想政治教育,获得的学位证书是法学学位,算不算法学类呢?

  答:根据《意见》已公布部分文字的字面意思来理解,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仍然属于非法学专业首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本科阶段并没有进行系统的法学教育;其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历证书上仍然是思想政治教育,而非法学专业。因此,虽然类似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这样的学位证书上是写法学学士学位的,仍然不能算作是法学类本科学历。

  13. 单证在职研究生行吗?

  答:如果您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在职研究生又拿的是法律硕士或者法学硕士的学位证书,改革后,您仍然可以报考。但如果您的获取的是非法学类的硕士学位证书,您还是需要再获取法学硕士或者法律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或者三年以上法律工作,才能报考。当然,具体细节还是以官方文件为准。

  14. 自学考试法律本科,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的人员能不能考呢?

  答:如果从文字表面来讲的话,好像高自考的法律本科和法学学士,由于他这个本科毕业证书,不是全日制的普通高校的情况,所以呢,对于这样的人群,按照《意见》的文字表面来看,好像要进一步考研究生,提升自己的研究水平,拿一个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从而才能参加法律的职业资格考试,具体的还有待司法部的改革方案和公告去进一步了解。但是也可能等同于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所以还要等待进一步明确,所以为了保证起见,2017年是现行国家司法考试运行的最后一年,根据现行司考来看自考是肯定能考的,而且能够拿到A证,所以建议大家抓住这个机会。

  15. 自考法律本科还能报名吗?

  答:按照《意见》已经公布部分的字面上理解,改革后,自考本科的学历,不能直接取得资格,需要先获得法律硕士或者法学硕士的“双证”学历。但是,司法部很有可能会对其视同处理,即视为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是否视同处理,就需要看之后司法部的官方文件的出台了。2017年是现行司考制度的最后一年,自考本科本科学历还是可以正常报考和取得资格的。所以,参加2017年考试,赶在改革前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才能比较安全。

  16.我是自考法律本科,现在拿到了全日制法律硕士双证,可以报名吗?

  答:您已经获得了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学历证和学位证,当然就可以报名了,改革后的取得资格对您是没有影响的。但是,改革后,考试内容和难度方面还是会有一些变化,建议您抓住“改革红利”,尽早报考,尽早通过!

  17.谁能告诉我2017年自考生还能考么?

  答:根据《意见》内容及2017年1月14日的司法部通知,2017年是现行司考制度运行的最后一年,自考生还是可以考的。从《意见》的字面含义看,2017年改革后,自考生考试需要拿到法律硕士或者法学硕士的“双证”才能参加考试。但司法部很有可能会对其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是否视同处理,就需要看之后司法部的官方文件的出台了。

  18. 成教考法本无学位,不知能考不,2017年能考吗?

  答:根据《意见》已经公布的内容,同时有学历和学位才能报考。但2017年是改革前的最后一年,各项政策应当还是不变的,成教法本还是能报考的。当然,具体细节还是以官方文件为准。

  19.同等学力研究生行不行?

  答:同等学力研究生通常指申请学位者或报考研究生的考生中,虽然没有大学本科或者硕士生、博士生学历(包括获得相应的学位),但通过自学或其它途径达到了相当于大学本科或硕士生毕业以及博士生申请论文答辩时的知识和能力水平的人员。同等学力是非本科、硕士生毕业者报考硕士生、博士生,以及不具备硕士生、博士生学历的人员申请硕士和博士学位时的必要条件。在我国,同等学力资格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证明以及接受其报考或申请的单位审核。所以同等学力研究生是只有研究生学位,往往没有本科学历,故从《意见》的字面规定看是不能参加考试而取得资格的。对于此种人士,是否视同获得学历,还得看司法部官方文件如何规定。

  20.三年的实习经验可以是兼职吗?

  答:根据通常意义上的理解,这里的相关法律工作,必须是与法律工作有直接联系的工作。既然是指工作,就应当是正式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而不应当是实习。改革措施落地后,对3年工作经验的实质性审查,从操作层面上来说,很可能是和个人社保缴费记录挂钩,而兼职是无法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据证明的。因此,这里的三年工作经验应当是指与法律有关的全职工作当然,具体的改革规定,还是应当以官方文件为准。

  21.会有面试吗?

  答:目前没有增加面试,《意见》落地后估计仍仅是笔试,以案例为主。以后的变动尚不得知,以官方文件为主。

  22. 在乡镇计划生育执法的算不算执法人员啊?

  答:属于,乡政府也是行政机关,里面肯定也有一些执法的事,计划生育执法也是一种执法,所以在乡镇计划生育执法的也算执法人员,当然了,根据意见的规定,这样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属于必须取得资格的人,因为他尽管是征收社会抚养费,但是这个决定,他不是行政处罚,也不是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所以这样的执法人员是鼓励取得这个资格,不是强制取得的。

  23. 民警是不是也要考司法考试?

  答:根据现行的司法考试制度,对民警没有强制要求,将来《意见》一旦落实实施,有一些警察也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例如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警察、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警察,但是如果不是从事这两种的,只是鼓励取得,不是强制性的。

  24. 法律顾问具体指什么?

  答:从学理上,法律顾问是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内部设置的法律事务机构中的人员。这是广义的法律顾问。狭义而言,法律顾问指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现在的很多企事业单位都会聘用法律顾问,以备涉及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相关合同的起草审核已经相关法律行为的代理等等。《意见》中所称的法律顾问范围,还需等待相关法律法规明确。

  25. 我有企业法律顾问证,是不是也必须考试?

  答:根据《意见》已经公布部分的文字说明,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原有的企业法律顾问证,继续从事企业顾问相关工作,是可以的。但是,我们预测:您要是在《意见》落地后转行做其他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律岗位的,就需要获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当然,具体的规定,还是应以司法部官方文件为准。

  26. 劳动保障监察员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吗?

  答:如果您在劳动监察部门从事的是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审核工作,则属于改革后新增加的一类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要参加考试;如果您从事的仅仅是一般性的劳动监察工作,则属于国家鼓励取得资格的人群,这取决于您目前的工作岗位的性质。

  27.限制非法本,那专业律师的问题怎么解决?

  答:专业律师如果限制本科必须是理工科专业的话,那么他们取得国家统一考试资格,就应当先行取得法律硕士或者法学硕士及以上的学位,或者从事相关法律工作3年以上。司法部还是给出了这些特殊行业的获取途径的,只不过要求更为严格了。

  28. 过了的不会有什么变化吧?

  答:根据《意见》中提到的原则,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因此,已经过了司法考试的,就没有什么不利的影响了。

  29. 考了一年再拿资格有问题?

  答: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发布的公告中的最后一条规定“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因此,未在规定期间内申请的,过一年之后,还得在参加一次考试。因此,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及时关注各地司法局官网公告,及时进行成绩查询和资格审核申请!

  30. 这么多人都要考是不是没有含金量了?

  答:您的理解是有偏差的,这说明这个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更高了,你拿到这个证之后就业面更大了,职业发展的空间更大了,所以他的含金量是更高了,所以要抓住机会通过,而且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你通过司考,拿到这个证就相当于以后那个更严格的证书了。

  31. 司法部公告什么时候出?

  答:根据《意见》的内容,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国家推进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进程,保证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具体司法部有关具体改革措施的公告,2017年司考不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完成后,司法部的实施方案才会具体到位。根据2017年1月14日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内容,2017年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工作任务很重,要为明年考试制度调整做好充分准备。也就是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将正式调整。

  “人类没有任何考试的庞杂可以超越司考。15门学科,358万字的教材,290多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220万字150万字的真题,700多万字的基础阅读材料这个量早已超越了人类的记忆极限。”

  

  人民日报:2017年是国家司法考试最后一年

  人民日报北京2017年1月14日电(记者魏哲哲)记者在14日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获悉,2017年是国家司法考试的最后一年。

  在会上,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指出,要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要做好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落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做好司法考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研究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要继续做好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记者了解到,2017年是国家司法考试的最后一年。会上,进一步强调了要推进考试安全体系建设,加强考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考试工作管理水平。吴爱英指出,司法考试制度建立以来,成效显著,选拔出一大批法律职业人才;2017年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工作任务很重,要为明年考试制度调整做好充分准备。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等,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五)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将现有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录取的考试方式,一年一考。根据国家法律职业从业的需要,确定年度合格比例,将现有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由其负责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设计、改革及合格标准的确定等项工作。

  (六)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加大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考试以案例题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

  (七)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组建权威的命题与考核专家队伍,加强题库、案例库建设,每年更新案例库,推进考试测评工作科学化、标准化。

  四、建立职前培训制度

  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主管部门会同法治实务部门制定法律职业入职前培训的统一标准和相关规范。实行“先选后训”培训模式,培训合格者方可准予从事法律职业。改革后,将建立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以及法律职业资格暂停、吊销制度。对违反宪法法律、妨害司法公正、违背职业伦理道德的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实行告诫或暂停、吊销法律职业资格等惩戒制度,对被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及时依法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十八)国家推进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进程,保证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和培训经费等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充实人员力量,提高工作的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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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协同推进相关改革。

  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配套推进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紧密相关事项的改革。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与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公务员录用制度及法学教育制度的衔接。研究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与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衔接机制,推广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简化或免予相应等级执法资格考试的做法。

  (二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

  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阐明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积极作用。及时公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公告,引导考生和社会的预期。

  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微信号:chinazuel)

  司考改革解读

  对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小伙伴们来说,今年下半年要参加的司法考试还叫司法考试,今后可就叫“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了!

  1、《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为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指明了方向。《意见》提出,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

  2、《意见》明确了法律职业的范围。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意见》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等,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也就是说,公安人员、带有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性质的工作人员,也要进行考试。

  3、《意见》还分别从思想政治、专业学历条件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等三个方面,明确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

  ①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③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学历”法学类只认全日制本科。非法学类“学历“认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硕士。)

  有同学问,那么非全日制本科生同学怎么办呢?如果是非全日制本科生(不管专业是否为法学类),只能有三条途径满足要求:

  第一,考取全日制非法学类研究生学历(考全日制法律类研究生不符合条件)+法学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即使是在职法律硕士、法学硕士也没问题,只要有法学类学位就可以了)

  第二,考取全日制非法学类研究生学历(考全日制法律类研究生不符合条件)+其他学位+从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注意,这里的的学位应该是学士及以上;法律工作所指,并没有具体细化,什么样的工作算从事法律工作呢?)

  第三,重新参加高考,考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

  4、考试难度增加。根据《意见稿》,今后考试“以案例题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案例题增多,意味着主观题题量扩大,选择题等客观题题量缩小,它更强调对法律技能的考察。另外,着重考查的除了宪法法律知识,还有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包括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这说明难度有所提升。这些法律技能,难以通过书本的短期自学获得提高。业内人士预计,即使将来公布的改革具体方案不限制考生专业,恐怕非法学考生高通过率的优势也将丧失。

  5、增加面试的可能性极大。《意见》稿中指出,“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与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公务员录用制度及法学教育制度的衔接。”虽然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职业不同于政府类公务员,但本轮司法改革中要求推进的司法人员分类可看出,将今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考和公务员考试在司法领域合而为一,是大趋势。专家预计,司法考试改革后,增加面试环节的可能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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