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丨围绕“钱““地”“人”“安全”等问题,九部门再聚力推动“全面改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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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教育厅等9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义务

  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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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教育局、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地税局、国税局: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是党中央、国务院聚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保障教育公平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补短板”、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刘延东同志在全国“全面改薄”现场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全面改薄”工作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改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

  “全面改薄”是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基础工程。

  “全面改薄”工程是建国以来义务教育单项资金量最大的一项民生工程、扶贫工程,覆盖了我省111个县(市、区)9765所学校。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大力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是补齐农村教育短板,让贫困地区孩子享受更公平、更高质量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之策。

  2

  “全面改薄”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均提出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目前,我省东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别不同程度存在。大力推进“全面改薄”工作,全面提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是缩小东西部差距、城乡差距、校际间差距,促进全省教育水平整体提升的有效措施,对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

  全面改薄”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奠基工程。

  山东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2020年全省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实现教育现代化,必须以具备满足教育教学需求的办学条件为前提,以缩短城乡义务教育差距作保障。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办学条件改善,是弥补教育的薄弱环节,兜住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底线,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和有效措施。

  二、全力做好“全面改薄”重点工作

  要围绕解决“钱”“地”“人”“安全”等重点问题,加大统筹力度,强化各项政策保障,确保按计划圆满完成我省“全面改薄”任务。

  1

  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切实按照“有编即补”的原则,利用好临时周转编制专户等政策,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师补充工作。着力推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乡村教师各项待遇,提高乡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大力促进城乡教师交流轮岗,有效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水平。

  2

  做好学校建设用地保障。

  充分考虑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用地标准要求,调整完善中小学校布局建设规划,并将新增中小学校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面改薄”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鲁教督字〔2015〕4号)要求,省、市、县三级统筹解决“全面改薄”建设用地问题。认真梳理各建设项目遇到的历史遗留用地问题,充分考虑历史问题和现实实际,并加以解决,保障教育依法依规用地。

  3

  设立审批绿色通道。

  “全面改薄”项目涉及面广、工程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缩减审批程序和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倡对学校建设项目“打包”集中审批,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严格落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鲁财综〔2015〕63号)要求,对所有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建设项目中,涉及的土地复垦费、耕地开垦费等2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等1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予以减收或免收。

  4

  统筹做好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全面改薄”专项资金,足额落实省、市、县规划资金。鼓励支持利用PPP、教育基金、社会力量捐资助学等新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教育事业。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改薄”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5〕19号)要求,抓好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门应当将改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教育部门应当对改薄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对于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中央、省级改薄专项资金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

  确保校舍工程质量安全。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严格落实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建设有关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督字〔2016〕1号)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校舍建设全面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设计企业承担工程总承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按照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全面负责。确保把学校建成安全工程、放心工程、绿色工程、阳光工程。

  三、切实加强对“全面改薄”工作的组织领导

  1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3〕10号)指出,“全面改薄”工作由国家统一部署、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县级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切实加强对“全面改薄”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

  2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各级教育、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建立“全面改薄”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要求,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努力做好“钱、地、人”等重点保障;密切关注项目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全面改薄”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3

  完善督导考核机制。

  省委、省政府已将“全面改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市、县(市、区)政府也要将“全面改薄”工作纳入本地经常性工作考核,督促工作落实。鼓励采取委托第三方审计、评估等方式对各地“全面改薄”工作进行定期督导考核。要把“全面改薄”工作督导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对工作进度缓慢、资金使用问题突出、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多发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约谈县级政府主要责任人。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国土

  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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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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