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鼓励研究生积极投身科研与实践,进一步激发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8号),决定开展2017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入库填报工作

  1

  填报对象

  全体在校研究生(含定向在职、委托培养研究生)。

  2

  填报程序

  研究生个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师生端)”,进入“成果库”模块,按成果类别分别填报个人成果。已入库成果无需再次填报。填报操作方法详见《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师生端)简明使用手册》附件1。成果库系统长期开放,研究生新增成果可随时填报。

  3

  学院审核程序

  学院指派专门负责老师对待审核成果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的成果自动进入研究生成果库。在线审核操作方法详见《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端)简明使用手册》(附件2)。建议学院定期开展成果审核工作。

  4

  研究生成果一经审核入库,长期有效,可用于研究生奖学金、毕业资格审查等各类事项的申请。

  二、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申报工作

  1

  奖励对象

  全体在校研究生(含定向在职、委托培养研究生)。

  2

  奖励项目

  我校研究生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或完成的优秀科研与实践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译)著、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实践或创新创业项目等。

  3

  评定条件及奖励标准

  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办法》附件3

  4

  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

  研究生本人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成果奖励申报”模块进行在线申报,用于申报奖励的成果只能从成果库中提取,操作方法参见附件1。在线申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个人申报表》,交至所在学院(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成果奖励申报截止时间:5月15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申报的,视同放弃奖励资格。

  (2)学院审核、公示:

  学院指派专门负责老师,审核学生提交的《个人申报表》,并在系统中进行批量审核。审核完成后,从系统中导出《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成果奖励系数汇总表》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上述两个汇总表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黄雯。截止时间:5月25日

  (3)学校审核、公示:

  学院初审结果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奖学金领导小组批准。

  (4)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奖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研究生账户。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入库及奖励工作,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大力宣传、加强指导、严格审核、规范程序,保证此项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切实保证入库及奖励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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