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做好2017年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分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优质高中招生指标

到校分配工作的通知(摘录)

  一、享受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的条件

  (一)公办学校学生必须具备:初一入学时,属户籍所在地划片分配入学,并在该校注册有正式电子学籍;且在该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B等以上。

  (二)民办学校学生必须具备:初一入学时,在学校注册正式电子学籍;且在该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B等以上。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具备:

  在流入地按指定或划片分配的初中学校就读,有正式电子学籍;且在该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B等以上。

  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名额

  我县今年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名额:临汾一中109人、临汾三中61人、师大实验中学63人。洪洞一中优质高中学校招生指标按65%分配到校,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名额780人。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工作。要让家长、学生明白:凡符合享受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条件的学生都可以报名,指标名额不是报名限制,而是录取限制。不得将指标“带帽”于特定学生。

  (二)各校学籍管理员提供2014级学生异动名单,要保证信息准确真实,信息数据要具体到每个班级。各班主任要依据享受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的条件,做好学生资格确认工作。享受指标到校名额资格的学生名单,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各初中学校校长是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是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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