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典真题
真题集中突破:
1、(多选题)关于行政诉讼简易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
B.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发回重审案件和上诉案件,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庭宣判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第83题卷二
A项:《行政诉讼法》第82条第2款规定:“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所以,A项正确。
C项:《行政诉讼法》第8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所以,C项正确。
B项:《行政诉讼法》第82条第3款规定:“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所以,B项错误。
D项: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并未有“当庭宣判”的规定。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
2、(多选题)2009年3月15日,严某向某市房管局递交出让方为郭某(严某之母)、受让方为严某的房产交易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4月20日,该局向严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后因家庭纠纷郭某想出售该房产时发现房产已不在名下,于2013年12月5日以该局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向严某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并给自己核发新证。一审法院判决维持被诉行为,郭某提出上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的起诉期限为2年
B.本案的起诉期限从2009年4月20日起算
C.如诉讼中郭某解除对诉讼代理人的委托,在其书面报告法院后,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
D.第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第84题卷二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也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被诉机关或者其他有义务协助的机关拒绝人民法院向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核实的,视为委托成立。当事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他当事人。”所以,原告如果要解除对诉讼代理人的委托,应当书面报告法院,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C项正确。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7条第1款,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法院审理上诉案件,认为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在审理原裁判的同时,还应当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所以,D项正确。
A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涉及房屋所有权纠纷,所以某市房管局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适用20年的起诉期限。所以,AB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D。
3、(不定项选择题)2006年5月9日,县公安局以甲偷开乙的轿车为由,向其送达1,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书。甲不服,于同月19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6月8日,复议机关同意甲撤回复议申请。6月20日,甲就该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甲偷开的轿车县公安局可以扣押
B.如甲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
C.甲逾期不缴纳1,000元罚款,县公安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D.法院不应当受理甲的起诉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第100题卷二
B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可知如甲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可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所以,B项正确。
C项:《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所以,C项正确。
A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甲偷开的轿车为被侵害人乙所有,故不得扣押。所以,A项错误。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条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本案是行政处罚案件,属于复议选择的情形,甲撤回复议申请后,只要在法定的起诉期限内起诉,人民法院就应当依法受理。本题中,甲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之日为5月9日,甲于6月20日提起行政诉讼,并未超过6个月的起诉期限,法院应当受理,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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