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多渠道统筹资金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

  

  自治区人民政府于6月26日正式印发了《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广西高校“双一流”建设的目标、任务、遴选条件、推进措施、资金统筹等内容。

  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2017年1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为加快提升我区高校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服务我区“两个建成”目标,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2016年初开始,自治区教育厅牵头启动了《实施方案》的研究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对接了国家层面的“双一流”方案和广西创新驱动发展大会系列文件精神,同时积极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着力体现了广西特色、广西动力、广西节奏。

  

  《实施方案》坚持流目标、学科带动、服务大局、特色发展、绩效导向、深化改革等六个基本原则,确定每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通过持续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具有广西特色、国内同类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校和学科。计划到2020年,我区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建成国内同类一流,并初步具备进入国内一流行列的竞争力;若干学科在国内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计划到2030年,我区更多大学进入国内同类一流大学行列,若干大学具备国内一流大学竞争力;更多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若干学科接近世界一流水平;广西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学科专业体系基本完善,整体实力显著提升。计划到本世纪中叶,我区一流大学的整体水平和一流学科的数量与实力均进入中西部地区前列,我区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中的综合实力全面提升,基本形成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高等教育体系。

  《实施方案》明确,我区将坚持扶优扶需扶特扶新,按照“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科(培育)”三类合理布局建设,重点支持建设广西大学等1-3所国内同类一流大学,30个左右国内一流学科,20个左右国内一流学科培育项目。建设高校实行总量控制、开放竞争、动态调整。《实施方案》提出了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提升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加强师资队伍和高水平科研团队建设、推进教育教学与科研国内国际交流合作、提升高校治理能力等七大重点建设任务,以及加大资源整合和经费支持力度、推动关键环节改革等推进措施。根据计划,自治区将在“十三五”期间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主要用于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在资金筹措上,鼓励高校发挥主体作用,积极拓宽建设资金和办学资源来源渠道;对经认定的社会捐赠,自治区财政会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西‘双一流’《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有多项创新亮点:

一是强调加强教学科研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建设;

二是强调人才培养,以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作为‘双一流’建设的突破口,统筹建设一流本科和一流研究生教育,加大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增强人才吸引力;

三是强调科教融合、整合资源促进共享,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共建共享科技资源与技术资质;

四是强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密对接九大创新发展名片重点领域;

五是强调绩效评估与动态调整,形成有进有出机制,不搞终身制等。”

  下一步,自治区将加紧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人员组成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并启动遴选工作。被纳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的高校和学科,将直接获得我区“双一流”建设的支持。

  

  baguijia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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