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 专科即可报名

  导读

学校招生专业共开设18个,面向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2016年全日制在校生7788人,普通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8117人。学校护理和眼视光技术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临床医学和助产等专业为学校重点专业。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公告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曲靖卫生学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独立设置。学校设有临床医学系、护理系、医学技术系、药学系、思政部、公共课部、基础医学部共7个二级教学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处、图书馆3个教辅机构,形态机能研究所、微生物研究所、医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3个研究所,成立有云南省190职业技能鉴定所、曲靖市卫生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建有校外实习基地102个。

  结合学校实际,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计划表

  序号

  招聘部门

  招聘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

  学历性质

  年龄要求

  招聘 人数

  1

  临床医学系

  内科教师

  临床医学

  本科及 以上

  国民教育

  35岁以下

  1

  2

  临床医学系

  康复教师

  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

  本科及 以上

  国民教育

  35岁以下

  1

  3

  医学技术系

  口腔教师

  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

  本科及 以上

  国民教育

  35岁以下

  1

  4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处

  实验教师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

  专科及 以上

  国民教育

  35岁以下

  1

  合计

  4

  三、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

  取得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29后出生)。

  6.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 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2.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9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崇德楼三楼306室。

  4.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持原件提交审验,并交复印件一份;报名时请携带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二)笔试及相关规定:

  1.笔试时间:详见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2.笔试地点: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典学楼。

  3.笔试科目: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4.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到1:3 的比例方能开考。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招聘计划,或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放宽开考比例。

  5.笔试具体时间及考场请以学校网站通知为准,请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信息。

  (三)面试及相关规定: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请以单位工作人员通知为准,并及时关注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信息。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计划招聘人员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

  3.面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4.面试内容:教师及实验员岗位面试均采取试讲及专业知识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人员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面试成绩再相同的,组织第二轮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统一组织到市级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医院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聘用程序:

  依照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网站(www.qjyz.org)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本次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八)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编制外人员薪酬由于基本工资和绩效两部分构成,按照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同制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含五险)。基本工资标准为:专科1200、本科1600元、研究生2000元;绩效按照实际担任课程的课时量计发(1年内按60%发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为正式聘用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1. 硕士研究生报相关岗位也需进行笔试。

  2. 不按时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招聘方案由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3111171

  监督电话:0874-3415269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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