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面开展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

  

  

  8月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省行政中心会议中心联合召开全省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徐南凯出席并答记者问,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介绍我省开展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及工作安排等情况。

  

  

  叶仁荪说,在全省开展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是江西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教育工作领导的一项重要部署。

  一、研究建立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机制的背景及过程

  从2006年至2015年,我省开展了为期10年的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强化了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意识,理顺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有力推动了县域教育的改革发展。同时,我们也发现,综合督导还不同程度存在频度慢、重点不突出、力度不够等问题,需要在制度设计上进一步完善。

  为此,综合督导收官后,我们开始筹划如何在推动县域教育改革发展上找准新抓手、建立新机制,并开展了大量的调研、考察和咨询工作。

  一是“连天线”。多次赴教育部沟通汇报,把握和对接国家教育督导的新部署、新要求;

  二是“接地气”。结合制定全省教育“十三五”规划,委厅班子分片调研,摸清县域教育总体状况以及短板问题,听取市、县党委政府及教育局的意见建议;

  三是“走出去”。赴兄弟省份学习考察,借鉴宝贵经验;四是“请进来”。邀请上级和兄弟省份教育行政与督导部门以及北师大、上海教科院等知名高校、科研单位的领导和专家授课咨询。

  通过1年多的调研论证,我们决定争取省委组织部支持,共同研究建立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机制,运用干部考核这个“指挥棒”来抓住地方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牛鼻子”。在省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下,经反复斟酌、十易其稿,2016年10月,省委组织部与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实施意见(试行)》,并配套出台了《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约谈及问责实施办法(试行)》。这项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去年12月,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赵爱民部长接受媒体专访。今年6月,爱明部长又专门作出批示,要求以求真务实精神抓好督导评价机制的落地见效。省政府李利副省长在中国教育报发表署名文章,强调要通过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着力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开创江西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实施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的主要目标

  今年3月,我们选取南昌市青云谱区、高安市、婺源县、萍乡经济开发区开展了试评。从试评情况来看,达到了预期成效,督导评价机制的效用开始释放。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从中央层面对教育督导工作进行定标定调,也进一步坚定了我们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具体来说,我们要着力实现以下几个目标:

  第一,推动各地进一步优化“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的发展环境。实施督导评价,要压实县级党委政府抓牢教育、办好教育的责任,在全省上下形成教育发展“党政同责,责重如山;党政负责,责无旁贷;党政尽责,责有所归”的良好环境和氛围,督促县级党政领导干部肩负起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主体责任。

  第二,推动各地进一步落实“共享发展、民生为本”的教育改革理念。实施督导评价,要督促和激励各地党委政府围绕“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目标,在保证工作推进力度、事业发展速度的同时,下定更大的决心、付出更大的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彰显教育民生工程的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

  第三,推动各地进一步凸显“激励有为、整肃不为”的教育履职导向。通过督导评价及约谈问责机制,要着力构建起高度权威和执行有力的教育监管体系,发挥干部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树立“激励有为与整肃不为并重”的教育履职导向,强化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在县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责任担当。

  三、《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实施意见》的总体框架

  《实施意见》从“对象、内容、方法、等次确认、结果运用、组织领导及指标体系”等七个方面,对督导评价工作进行了规定。

  第一,对象: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干部。任现职时间未满6个月暂不作为督导评价对象。

  第二,内容:包含“健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各类教育改革发展”。这四个方面,既是县(市、区)能不能抓好教育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有没有抓好教育工作的重要体现。督导评价聚焦这四大块内容,目的是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导向,督促和引导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在千头万绪、任务繁重的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中择其要领、扭住关键,紧抓主要矛盾,聚力工作难点。

  第三,方法:分县(市、区)自评、设区市复评与省级考评三个环节。其中,省级考评采取数据监测、实地督查、公众满意度调查的方式进行。为做好数据监测工作,我们专门研发了教育督导信息化系统,并且与教育事业直报统计系统实现数据对接、互通,通过科学的定量分析,进一步增强督导评价的客观性、精准性。

  第四,等次确认:采取百分制,按照数据监测40%、实地督查40%、公众满意度调查20%的权重,确定督导评价成绩,并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

  同时,明确四类“一票否决”情形:

  1.师生在D级危房内学习、工作和生活的;

  2.学校及周边发生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的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教育系统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

  4.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教育决策部署出现重大偏差的。

  第五,结果运用:分四个层面,

  一是省委组织部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合行文呈报省委、省政府,通报设区市市委、市政府。同时,向社会发布督导评价报告;

  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为省、市委组织部对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是作为省、市评先评优和拨付教育资金、安排有关教育项目的重要依据;

  四是对优秀等次的督导评价对象进行表彰,对不称职等次的进行约谈问责并责令限期整改。

  结果运用是督导评价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通过打好上述四个层面的“组合拳”,将有效提升各县(市、区)对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视程度。

  第六,组织领导:省级成立督导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县督导评价工作的统筹领导、组织实施和领导小组组建等事项参照省级执行。

  第七,指标体系:围绕督导评价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紧扣人、财、物保障等县(市、区)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的关键环节,设置一级指标20项,二级指标39项。同时,为保持督导评价的连续性和严肃性,充分发挥导向作用,评价指标三年内保持基本不变。

  叶仁荪表示,下一步,我省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分片抓好业务培训;

  二是启动县域教育发展水平的监测工作;

  三是排出督导评价时间表,确定各年度接受实地督导的县(市、区)名单,全面铺开督导评价工作,确保全省所有县(市、区)三年内实地督导实现全覆盖。

  来源:江西教育网 编辑制作:吴从楠

  审核:罗运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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