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2017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14名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财经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4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法学、理学、工学协调发展的自治区重点建设大学。目前,学校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各类在校生20000余人,在职教职工1319人。

  学校拥有3个博士二级学科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26个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3个自治区一级重点学科(其中1个高峰学科,2个高原学科)。35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3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3个自治区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现有16个学院、2个专业教学研究部,附设继续教育学院。设有中亚经贸研究院、区域经济研究所和金融研究所等研究机构,拥有中国(新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新疆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新疆社会经济统计研究中心3个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以及中亚经贸研究与汉语人才培养基地,设立国家汉语水平考试(MHK)新疆考点和英国雅思考试(IELTS)新疆考点。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8月9日至8月17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下同)、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fe.edu.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9日后出生);

  (七)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对口。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

  (八)应聘人员,专业要求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年);

  (九)少数民族中民考民应聘人员须达到HSK汉语水平8级以上(或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至8月17日18:00(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登陆新疆财经大学人员招聘系统(http://202.201.208.54:8080/zpgl/user/goToIndex.dox,下同)注册报名。

  网络报名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时需提交审查);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程老师,0991—7842171。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4、少数民族中民考民应聘人员须提供HSK汉语水平8级以上(或MHK四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须中共(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

  6、满足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资历证明(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少数民族应聘人员不用提供);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工作任一环节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8、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在资格审查阶段需提供原件。

  (五)网上报名步骤:

  步骤一:请登陆新疆财经大学人员招聘系统,点击“我要应聘”后,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含有X的请大写,用户名和密码请妥善保管;

  步骤二:注册登陆后请查看“招聘信息”,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点击“申请/发送”后,仔细填写“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信息”、上传“个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

  步骤三:请进行“个性化简历”上传。个性化简历包括个人求职简历与报名所需材料两部分。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JPG格式),扫描件要清晰、大小适中,将扫描后的材料依照顺序(材料顺序查看下方顺序表)插入个人求职简历之后(同一个WORD文档里),WORD文档命名为“岗位名称(代码)+姓名”,(如,“思政教师1(3001)+张三”、“教学科研秘书(3003)+张三”、“宣传部工作人员(3004)+张三”),不按照要求上传“个性化简历”即视为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做退回处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请据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有虚报和瞒报,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WORD版“个性化简历”中的报名材料排列顺序为(注:招聘岗位未要求的材料请不要上传):

  1、个人求职简历;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4、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扫描件;

  5、少数民族中民考民应聘人员须提供HSK汉语水平8级以上(或MHK四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扫描件。

  6、岗位要求须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

  7、满足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扫描件(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少数民族应聘人员不用提供);

  8、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同意报考、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9、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

  步骤四:点击“应聘状态信息查询”,仔细查看岗位详情,误选、错选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系统无更改功能,请慎重。点击“发送到用人单位”;

  步骤五:在“应聘状态信息查询”中,如显示“返回修改”,请查看“返回修改原因”,修改后点击“发送修改信息”。直至显示“报名成功”后,则无须进行修改。未按审核意见进行操作的,视为报名无效。

  步骤六:“个性化简历”中要求的材料请妥善保管纸质版,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纸质版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七、资格审查

  笔试通过后,进入面试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或未能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将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员进入面试。

  八、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上通知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条件:

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结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公布。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上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约为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体检

  应聘人员由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考察

  (一)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体检合格者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人员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在考察工作中将进行资格确认,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财经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财经大学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财经大学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新疆财经大学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7842227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财经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财经大学2017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年).xls

新疆财经大学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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