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安市纪委通过官网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洛川县教育局教研室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香烟及土特产费用等问题
2015年2月,洛川县教研室巧立名目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7900元;2014年违规报销购买苹果费用5100元;2014年、2015年两年间违规报销购买香烟费用4680元。
洛川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杨宝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洛川县教育局教研室会计王会永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调离本岗位;洛川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孙社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甘泉县石门镇高家河村党员赵世应违规为孙子大操大办满月的问题
2016年9月8日,赵世应在高家河村家中为孙子过满月,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赵世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延长县张家滩镇前河村村民小组长秦好爱公款吃喝的问题
2016年1月16日,秦好爱违规报销个人用餐费用322元。秦好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延安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寸步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华商记者 贺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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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