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红包”怎么就成了赌博

原标题:“抢红包”怎么就成了赌博

很多人都有用微信或QQ收发红包的经历,家人朋友间的红包互发不涉及营利,是不违法的。但是近来有不法分子利用微信或QQ群“抢红包”牟利,将其作为一种新型赌博工具,值得大家警惕。近日,江苏省高邮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利用QQ群“抢红包”的方式进行聚众赌博的网络犯罪案件,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徐某,并顺藤摸瓜,先后抓获参赌人员数十人,涉案金额达上百万元。

“抢红包”怎么就成了赌博?如何防范这种新型的网络赌博?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靠“抢红包”月入数万元 疯狂聚赌终落法网

据办案民警介绍,今年2月初,高邮市公安局界首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举报人称自己被朋友拉进一个QQ群,在该QQ群里面,很多人在玩一个“抢红包”的游戏,这种“抢红包”的游戏跟平常的“抢红包”的区别在于:这种“抢红包”在发之前需要标注一个“雷点”,“雷点”可以是0~9之间的任意数字,抢红包的人如果抢到的金额尾数与“雷点”一致,就叫“中雷”。“中雷”的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返还红包给发红包的人。举报人称自己一个月不到就输掉了近10万元。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受理了案件并展开侦查,发现该红包群的多位群主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不仅详细规定了抢、发红包的规则,而且还严格地设定了参赌的时间段,到点立即停止。群主们为了保障自己的收益,还专门设定了群主“免死”,即群主只参与抢红包,即使“中雷”,也不需要发红包,从而达到稳赚不赔的目的。为了引诱更多人参与进来,群主们还通过发福利的形式鼓励群内成员从外拉人参赌,再在参赌过程中通过发喜钱的方式,吸引更多人参与。

在掌握大量证据后,警方果断出击,将涉案嫌疑人控制,令办案民警惊讶的是,看似协同合作的群主,竟然是徐某某、徐某分饰多人扮演的,他们二人在参赌人员少的时候,就一唱一和,制造“人气”,引诱更多人参与;在人多的时候,他们就分多号抢红包,提高收益,从去年的10月份以来,该群内就有上万人次参赌,红包流水达到数百万元,多的时候,二人每月的盈利有近10万元。

“近年来,通过社交软件设赌局的犯罪手段,呈现出蔓延的趋势,各地警方已经破获了多起该类红包赌博案件。参赌的人虽然无须见面,只需动动手指发红包,但与现实的赌博没什么两样,而且资金流是通过数字的形式进行交换的,往往让人难以察觉,一旦沉迷其中,更加难以自拔。”界首派出所所长徐刚说。

从中牟利就涉嫌赌博 这样的“红包”抢不得

近两年来,有关微信红包赌博的案件屡见报端。2015年9月,黑龙江宝泉岭农垦公安局破获了一起微信红包赌博案,“20元5个红包,抢得最少的发。群主"免死",只抢不发,抢来的钱用来发奖励和福利”;2015年11月,上海首例微信红包赌博案宣判,群主以“代包”的形式通过抽头实现盈利……还有媒体揭露了比“抢红包”更直接的微信赌博场景,只是规则和玩法不同,结果都是玩家赔钱、庄家赚钱。

北京京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郭琴婷说,判断“抢红包”是不是赌博,关键就看组织者是否从中营利。按照《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开设赌场的,都将构成犯罪。以营利为目的的“抢红包”群,是一种新型赌博形式,其群主的行为就等同于“聚众赌博”“开赌场”,属于犯罪行为,群成员“抢红包”也是涉赌的违法行为,要受到治安处罚。

“近年来,由于微信、QQ等社交网站的迅猛发展,利用微信群、QQ群聚赌的案件越来越多。从我们近几年的侦查情况看,此类赌博已经占网络赌博的60%以上。这类赌博涉及面广、取证难度大、证据易灭失、组织者身份隐蔽,侦查起来很困难。”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袁杰说。

徐刚指出,一般来说,组织赌博的微信或QQ群主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但很少知道这构成犯罪,有时候看到公安破获类似案件的新闻后,他们会暂停一段时间。然而,绝大部分参与“抢红包”的群成员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他认为,全社会应当加强对此类新型赌博方式的宣传防范,提醒大家哪些红包可以抢,哪些红包是抢不得的。

“互联网企业也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微信、QQ等社交软件的监管,比如限制部分功能,从源头上阻断其成为赌博场所的可能。同时,公安机关也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以高压态势提升震慑力,遏制此类新型赌博方式在社交平台上的蔓延。”袁杰说。

(本报记者 龚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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