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
三、赛事推广单位
北京中广赛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10月21日、22日
地点: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曲棍球馆
五、竞赛组别:
甲组:2001年-2002年出生:六人参赛。
乙组:2003年以后出生:六人参赛。
六、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比赛前联席会确认该场比赛上场的10人名单;
(三)运动员资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在北京市体育局注册,参赛资格以2017年度注册期的注册单位为准,运动员只能代表2017年度注册单位报名参赛;
(四)请各参赛单位于6月19日至6月23日在北京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并将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和医务章后,连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6日—6月30日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过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不得更改。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每队交纳纪律保证金2000元(如比赛中无打架斗殴以及无故不参加比赛等违犯竞赛纪律规定的现象发生,赛后退还)。比赛时运动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
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
七、竞赛办法:
(一)如参赛队不足6个队(含6个),则采用单循环加附加赛的比赛方法决出名次;
(二)如参赛队为7-9个队,则采用小组交叉比赛的比赛方法决出名次;
(三)如参赛队为10-12个队,则采用分组循环的比赛办法决定名次。获得各小组单循环赛第1、2名,第3、4名,第5、6名的队分别组成两个小组,采用交叉淘汰赛办法决出第1-4名,第5-8名,第9-12名;
(四)如参赛队超过12个,竞赛办法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竞赛编排:单循环比赛时,将根据报名顺序,按“1”不动逆时针旋转原则进行编排。分组比赛时,按蛇行排列原则举行分组;单循环比赛时,同区队伍先进行比赛。分组比赛时,由同一区的两个队位置排后的队与另一组中其位置相对应的队(如A组中4、5、8、9与B组中3、6、7、10相对应)相互调换;
(六)决定名次办法: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1.单循环全部比赛获胜场次多者名次列前;
2.单循环全部比赛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3.单循环全部比赛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4.相互间胜负关系。
如仍相等,则采用点球办法决定名次。
(七)附加赛:必须决出胜负。如比赛结束时比分相等,则进行加时赛。加时赛采用突然死亡法。如加时赛结束时比分仍相等,则采用点球办法决定胜负;
(八)各组别报名参赛不足3队时,不进行比赛。
八、竞赛规则: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曲棍球五人制竞赛规则”和国际曲联有关规定;
(二)红、黄、绿牌规定:
1.一名运动员在比赛中被出示黄牌累计达二张者,停止下一场比赛;即:
A:不停止该场比赛资格;
B:一张黄牌后,又被出示一张红牌,这一黄牌不再累计。
2.运动员被出示绿牌后必须出场2分钟;被出示黄牌后必须出场5分钟以上;一名运动员被出示红牌,即停止该场比赛权利,并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如技术代表或仲裁委员会对其没有进一步的处罚,则停赛一场后恢复比赛;
3.如运动队有被停赛的运动员,则该队替补席需相应减少运动员人数;
4.第一阶段的红、黄、绿牌均带入第二阶段。
(三)比赛服装:
1.每队必须准备二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女队员必须穿短裙,守门员的二套上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颜色有明显区分;
2.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不统一,不带护腿板及护齿、不着长袜者不得上场比赛;
3.运动员的比赛服装,上衣背面及短裙或短裤的正面左侧需印有实心号码,建议背面号码高20公分,短裙、短裤号码高7-9公分,守门员前胸、后背均需佩带号码;
4.比赛服装号码必须为1-20号;
5.运动员必须穿专用曲棍球鞋进入比赛场地,鞋、护袜以及守门员的护腿、护脚颜色必须为深色,但不得为绿色。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各组别均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在八队(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团体总分(甲、乙组男、女合计)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单位在八个(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
十、仲裁和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十一、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