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报:下大力气向旧的机制体制“动刀子” ——黄山市率先实施旅游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

  今年初,黄山市“第一个吃螃蟹”,率先实施旅游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摸着石头过河”探索旅游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下大力气向旧的体制机制“动刀子”,以破解旅游管理执法中的难题、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游客权益。上半年,黄山市共接待游客2679.14万人次,未发生重大旅游投诉和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旅游市场秩序平稳有序。

  

  顶层设计改革攻坚

  黄山市黟县旅游质监所所长丁永贵从事旅游质量监管工作多年,他表示,以前旅游部门执法权仅限于旅行社、导游员,对日常旅游活动中涉及交通、餐饮、购物、娱乐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心无力,受理游客投诉后也只好转办给相关部门。

  黄山市旅委主任徐达河说,黄山市作为首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有责任率先实践,大胆探索,为全国旅游业健康发展积累宝贵经验。

  今年1月1日,黄山市挂牌运行具有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黄山市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局,在旅游管理领域集中行使原先涉及旅游、价格、工商、食品安全、交通运输、公安、体育、文化等8个部门的部分或者全部行政处罚权,由此旅游市场监管中多个执法主体变为一个执法主体,实现了一个部门管理、一支队伍执法、一个主体处罚。

  黄山市法制办主任杨建琦介绍,黄山市明确各级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局为政府组成部门或工作部门,下设旅游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或分局,行政执法人员为公务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其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

  

  “一个口子”严管旅游

  游客来到黄山,有疑问了去哪里咨询?产生纠纷了去哪里表达利益诉求?自身利益受损害了怎样获得权益保障?在黄山市推进旅游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过程中,这些问题迎刃而解。

  据悉,黄山市在推进旅游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过程中,以服务游客为宗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实行旅游市场监管“一个平台投诉、一支队伍执法、一个主体处罚”,严厉查处打击涉旅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织牢游客权益保障网。

  “市级层面依托国家旅游服务热线和市民服务热线,组织专门人员建立了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和处置平台,对涉旅投诉实行一个平台受理、一个平台交办、一个平台回复,努力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黄山市旅委主任徐达河说,我们指导平台加大对旅游投诉的督办力度,建立台账、明确时限、跟踪问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改革在推进,机制体制也在变活。位处黄山风景区南大门区域的汤口镇行政区划上属于黄山区,每年黄山风景区接待的300多万游客中,约八成游客经汤口镇进山游览。由于体制上条块分割、管理上政出多门以及单一执法力量薄弱等因素,该区域的追客拉客、尾随兜售、乱收费、不守诚信等违法违规现象一度屡禁不止。在试点推进中,黄山区与黄山风景区决定,由黄山风景区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分局派执法队伍监管汤口镇,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旅游投诉。

  “试点实施后,黄山风景区与汤口镇在旅游市场监管方面跨区域联动,实现一个部门监管、执法、查处,形成了旅游市场监管合力。”黄山风景区负责人说,山上山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分析日常涉旅投诉热点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欺客宰客、非法营运、追拉客、虚假广告、停车乱收费等旅游乱象。

  今年上半年,黄山市共受处理各类涉旅投诉265件,各级旅游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立案查处各类案件81起,罚没金额达12多万元。其中,旅游类25起、工商类5起、交通类8起、物价类5起、食药类38起。

  

  呼吁弥补法律盲点

  依法依规执法办案,让旅游更美好,是行政执法部门应尽的职责义务。

  “试点工作实施后,杜绝了旅游管理领域交叉执法、多头执法、效率低下等问题,对打击非法营运、不明码标价等旅游市场乱象成效明显。”丁永贵说。

  法律界业内人士认为,试点工作有效解决了执法部门之间的权责不清、执法效率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对于追拉客、尾随兜售等旅游乱象应当从法律法规层面去考虑,明确执法主体、监管措施等内容,才能从根源上解决。

  黄山市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局法规监督处负责人马凌云说,法律法规是为了解决现实社会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往往会出现滞后于社会发展的情况,要随着实际情况不断修订,满足旅游市场监管的实际需求。当然,这是新的课题,亟待更多的力量推动。

  

  来源: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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