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警方通报:2017年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犯罪嫌疑人胡某(男,22岁)因口角纠纷,持面馆菜刀在武昌区武南一村71号一面馆门口,将面馆业主姚某砍死。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
面馆招牌是红底黄字的“炸酱面”,离武昌火车站东广场仅有一路之隔,在一个老旧居民区的入口处。店主姚某42岁,是湖北十堰人。
据在场的目击者说,胡某在内的3个年轻人进入炸酱面馆,点了最便宜的“素宽粉”,就是只有面汤和简单调料的米粉,按照面馆的标价,4块钱一碗。
3人吃完准备付账时,却被店主姚某告知,“粉涨价了,5块钱一碗”。胡某的另两名同伴没有多说什么,准备付钱,胡某却质问店主姚某,为什么标价是4元,而要收他5元。
姚某没有做任何解释,用蹩脚的武汉话对胡某说:“我说几块钱一碗就几块钱,你吃得起就吃,吃不起你莫吃,你给老子滚。”姚某冲向胡某,打脸、脚踢、掐脖子。打输了的胡某转身进入了面馆的内屋的厨房,不一会儿,提了一把菜刀出来……
目击者说,胡某“看起来蛮造孽(可怜),衣服也蛮单薄,看起来也不干净,像在外面打工的。身上、脸上看起来蛮脏,人又黑。”
胡某持有残疾证,显示为精神二级残疾。
胡某在案发时是否处于发病状态,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还需要法医学专家重新进行鉴定。
一般认为,餐饮从业者的职业病和风险来自于工作本身与经济环境等,但恶性事件的发生,升高了行业风险率。虽说这件事看似偶然,但既然发生了,就一定有其必然。
首先,与武汉本地人相比,店主姚某是外地人。而在他眼里,说着外省方言的胡某等人又是“外地人”。不知他的恶劣态度是否有这一层在地域歧视中找优越感的意思。
第二,火车站周边人流不息,商业价格通常偏高。姚某的店靠近居民区,所收价格与公示价格不一,且未事先说明涨价,且对胡某恶言,进而动手,刺激了胡某的病情,酿成惨剧。
我们不禁要问,餐饮从业者与客人的关系是怎样?要为社会带来什么?多方又是如何互动才能形成良性循环?
餐饮从业者自身求发展,发展离不开顾客的认可。如果姚某能对顾客一视同仁,有服务精神,遵循价格契约,“有话好好说”,至少可以避免这一次冲突。这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不仅在职业中如此,心存善念、与人为善、爱人如己本来就是中华传统的处事原则和基本道德观。如果只顾蝇头小利,而不顾原则,就会产生贻害社会的后果,如食品安全问题,也丧失了长远利益。此案中,表面上是因为1块钱的价格冲突,实则暴露了店主在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方面的缺失。
在为当事人哀悼的同时,餐饮人应该自省,行业风险是从哪里来?有外界的肇因,更有内心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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