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犯罪嫌疑人胡某(男,22岁)因口角纠纷,持面馆菜刀在武昌区武南一村71号一面馆门口,将面馆业主姚某砍死。民警快速出警,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
据武汉市公安局通报,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武昌区武南一村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胡某(男,22岁,四川宣汉人)因口角纠纷,在一面馆门口持面馆菜刀,将面馆业主姚某(男,42岁,湖北郧西人)砍死。民警快速出警,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希望广大网友不要传播血腥图片
武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此前,有关该起案件的现场图片已在网络上传开,从湖北宜昌同城会官方微博发布的图片可以看到,案发现场血腥恐怖,可见一具无头尸体,另有疑似头颅在一个垃圾桶内。
关于具体事发原因,网络有传言称系因炸酱面价格引起,但是这个说法并未得到当地警方证实。界面新闻联系武汉警方,截至发稿时,武昌分局和武昌站站前派出所的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武汉杀人砍头事件
三个年轻外地民工到火车站一面馆吃面,一碗面标价四元。吃完后,面店老板却要五元一碗面,问他为什么,面店老板吼他们,吃不起不要吃啊!其中两个小伙忍气吞声,一个小伙气不过质疑一下,结果被身体强壮的面店老板用手掐住脖子顶在墙上。这中间另两个小伙还帮忙拉架,但挡不住面店老板火气大,第二次又把那小伙掐住脖子顶在墙上。之后,小伙失去控制,冲进厨房拿起菜刀把这面店老板给砍了。
武汉“砍头事件”犯罪嫌疑人胡某,虽持有二级精神残疾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免于刑罚的追究。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包括侦查机关、家属、辩护人在内的任何一方都可以申请对其进行精神鉴定及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司法鉴定机关根据委托进行司法鉴定,审判机关最终依据司法鉴定机关作出的鉴定意见进行裁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精神病史,或持有精神残疾证,并不必然意味着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或者只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专家会根据案发时的精神状况、犯罪行为及精神病史等综合因素,作出一个针对案发当时的精神状态和行为能力的鉴定。
胡某虽然持有二级精神残疾证,但他在案发时是否处于发病状态,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还需要法医学专家重新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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