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起,这些费用统统都取消!很多义乌人还不知道…

  

近些年来

由于受到各类“宝”们的冲击

银行也是取消了不少收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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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日银监会、国家发改委颁布新版《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取消该两项收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

2016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正式生效,央行顺势取消同行异地存取款、转账的手续费。通过ATM机同行异地存取款、转账不再收手续费。

而从下个月起

银行又要取消一批收费啦!

国家发改委、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新规:

自2017年8月1日起

  取消6项银行柜台手续费

赶紧来看看!

(一)取消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各商业银行通过异地本行柜台(含ATM)为本行个人客户办理取现业务实行免费(不含信用卡取现)

  (二)暂停收取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6项收费。

(三)各商业银行应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根据客户申请,对其指定的一个本行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下同)

各商业银行应通过其网站、手机APP、营业网点公示栏等渠道,以及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主动告知提示客户申请指定免费账户;客户未申请的,商业银行应主动对其在本行开立的唯一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

(四)本通知适用于商业银行开展的境内人民币业务,其中商业银行是指依据《商业银行法》、《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一旦相关措施实施后

预计每年可减轻客户负担61.05亿元!

又能省钱啦!

除了银行要取消的这些收费

这些收费也将取消或降低

  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11项

1、卫生计生部门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费

2、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收费

3、临床试验费(取消后,由医疗机构与申办者签订合同约定,费用由申办者承担)

4、质监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其他专项检查

5、公安部门的流动人口居住证补(换)证工本费

6、船民证、船舶户牌证件费:(1)船民证、临时船民证,(2)船舶户牌工本费

7、自愿戒毒人员生活、治疗费

8、自行车(含电动助力车)号牌费

9、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费

10、人社部门的社会保障及市民卡收费

11、公安部门的养犬管理服务收费

  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5项

1、质监部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验

2、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检验

3、茧丝监督抽样收费

4、纤维类产品质量检验

5、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其他1至29项)

  转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7项

1、住建部门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

2、交通部门的赔(补)偿收费:(1)路产损失赔(补)偿费,(2)航道赔(补)偿收费

3、水利部门的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

4、农委的渔业资源赔偿费

5、伐除林木补偿费

6、民防的人防平战结合收入

7、公安部门的使用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场地训练收费

  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

  1、民防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具体降低标准另行发文明确)

  取消的经营服务性收费2项

1、海关的入网用户信息录入费

2、工商的咨询服务收费

  降低收费标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2项

1、公证服务收费(除行政机关外)

2、住建部门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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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发改委、苏州发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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