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营口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把扶贫领域正风反腐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深入排查、优先处置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典型问题。为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三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盖州市杨运镇杨运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刘万栋擅自向脱贫群众乱收费问题。2016年末,刘万栋在任杨运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期间,该村擅自向本村209名脱贫群众每人收取50元,共收取10450元,用于建档立卡、照相、打字、复印等费用。刘万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石桥市永安镇周屯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周建灵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等问题。周建灵在任周屯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56400元,用于发放村干部补助工资;2013年至2014年,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违规收取修路赞助款14311元,其中10311元未及时存入镇经管站账户;擅自向全村除五保户之外的村民每人每年收取20元自来水费;未经公示,违规上报危房改造户32户,为1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10000元。周建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老边区柳树镇小边村原党支部书记夏郑伟截留挪用农作物受灾理赔款等问题。2013年1月,柳树镇小边村收到1624.80亩农作物受灾理赔款共191494.80元。按照村农业保险理赔款发放方案,每人每亩应得保险理赔款92.50元。经村班子会研究,时任小边村党支部书记夏郑伟同意,决定按每人每亩70元标准发放,共发放144900元保险理赔款,截留保险理赔款46594.80元,用于支付年度保费及村里清淤等费用。2013年,经夏郑伟同意,将区慈善总会捐赠的地膜、改良膜等物资用于抵顶陈欠煤款。夏郑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治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要围绕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检查督查,确保扶贫工作务实、扶贫过程扎实、扶贫结果真实。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以及在扶贫工作中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频发多发的,严肃追究责任。职能部门党组织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严肃问责。要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