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 第91期】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泗洪县中等专业学校校长石峰立案侦查;申请执行人 法院喊你领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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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泗洪县中等专业学校校长石峰立案侦查

  

  近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泗洪县中等专业学校校长石峰(乡科级正职)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泗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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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执行人 法院喊你领钱啦

  执行难,其中原因之一是找人难,这里的“人”多指被执行人,但如果连权利人也需要我们去找,你说这事尴不尴尬啊?可是,更尴尬的是钱我们执行到位了,却找不到领钱的人。

  

  近日,执行员顾华明就遇到这样的尴尬事,好不容易将陈某某申请执行的返还彩礼的钱执行到位了,而在拨打陈某某的电话时却被告知:“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没办法顾华明只好按照申请执行书上的地址上门寻找陈某某,然而看似详细的地址却根本不存在,高温下连续寻问了五六家后,又走访村委会,经村委会工作人员“猜测加估计”才联系上了陈某某的母亲,获得了陈某某现在的联系方式。

  这尴尬事还远不止这一件。

  ONE

  (2007)洪执字第1006号,潘某某与朱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标的5000元。潘某某无任何联系方式,村邻称外出务工,家中无人,钱款至今未领取。

  TWO

  (2014)洪执字第3511号,李某某与李某借贷纠纷一案,标的93670元。执行员联系上李某某后让其到执行局领款,但李某某却一直不露面。委托人无任何联系方式,也无详细住址,钱款至今未领取。

  THREE

  (2017)苏1324执593号,许某某与某建材有限公司工资争议一案,标的3200元。许某某申请执行时所留电话已停机,执行员寻问与其一同申请执行的另一当事人,得知许某某到无锡打工,无现在联系方式,钱款至今未领取。

  

  《执行申请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第二条第一款告知申请执行人有下列权利义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线索)、下落﹔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申请人经人民法院通知应按时到场积极配合执行工作。作为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时已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所以不能一味地认为自己的案件申请执行后可以对案件不闻不问,认为是法院的事,要么撒手不管,要么一走了之,要么更换联系方式后也不告知执行员。

  请上述案件当事人迅速与执行员取得联系,尽快办理钱款领取手续为妥!!!

来源:泗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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