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本来应该是件高高兴兴的事,结果为了彩礼闹到这份上……
最近,厦门市沧海区法院
审理了一桩特殊的彩礼纠纷
男女双方已经举办了婚礼却没领证
结果婚礼过后两人感情破裂分手
男方一嘢把女方告上法庭
要求退还他婚礼前给的彩礼——86万!
婚礼之前,他给了86万彩礼钱!
刘先生是广东人,四年前他跟厦门的张小姐坠入爱河,随后同居。在2014年初,张小姐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双方开始愉快地商量结婚问题。
几个月后,刘先生和张小姐在广东举办婚礼,双方父母也都到场送上祝福。
(网络配图)
但是在这场看似美好的婚礼背后,实际却是“暗流涌动”——
刘先生说,为了这场婚礼,光是彩礼他就给了近百万!在决定要结婚的时候,刘先生就准备了60万现金,当做彩礼亲自送到了张小姐家。但到了婚礼举行之前,张小姐的父母又加码,要求刘先生在他名下的厦门房产添上张小姐的名字。
(网络配图)
最终经过双方协商后,张小姐的父母放弃房产加名,但条件是刘先生再给26万元彩礼。
刘先生和张小姐虽然举办了婚礼,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婚礼过后的第三个月,张小姐返回厦门家中,准备说服父母让她跟刘先生登记。
女方一再加码,双方关系破裂
可张小姐回到家后,张父张母却以刘先生没有在厦门的房产加上张小姐的名字为由,拒绝张小姐和刘先生去登记,张小姐也没能说服自己的父母。
女方的结婚条件一再加码,这样的行为惹恼了刘先生,双方的矛盾一再激化。
(网络配图)
最终在婚礼举办一年后两人还没有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刘先生一怒之下把女方告上法庭,要求解除两人的同居关系,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先生才知道,他和张小姐的孩子已经被引产!
刘先生怎么想怎么咽不下这口气,同年6月他又把女方起诉上了法庭,要求女方退还全部彩礼86万元及1.2斤黄金。
对簿公堂,双方各执一词
刘先生认为,张小姐当初以怀孕为由要求自己与她结婚,在婚礼前要求自己给她86万元彩礼和1.2斤黄金后,又进一步提出索要房产,被自己拒绝后不但不肯办理结婚手续,还擅自将孩子引产,这一系列举动让他怀疑,女方是有预谋的骗婚。
而张小姐则反驳说:“我不是骗婚!”
张小姐说,她的确收了彩礼,不过是26万,不是86万,而且这26万已经都用来置办婚礼,购买首饰、宴请亲友了。婚礼已经办了,双方也已经同居了几个月,具备婚姻生活的实质内容,不属于法律上应该归还彩礼的情形。
(图 | 摄图网)
至于孩子,张小姐说她在此之前,曾经多次以微信、短信、电话等形式跟刘先生表示,可以在“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的情况下与刘先生办理结婚登记,但刘先生都置之不理。这让她经历了痛苦折磨,影响了胎儿的健康,在不得已的情况只好引产。
法官:双方都有责任,彩礼还一半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根据刘先生的证人证言和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认定刘先生确实支付了86万元现金作为彩礼,但无法认定刘先生还曾给过1.2斤黄金。
对于张小姐提出的两人已具备婚姻实质,不应该归还彩礼的主张,法院不予采纳。
(图 | 摄图网)
最终,法院觉得,本应共同努力经营生活的两个人,因为互相猜忌、家人干预导致感情破裂,胎儿引产,精神受伤等情况,在整个过程中,双方都应该负一定的责任。所以,法院一审酌定张小姐一方在扣除合理已支付费用后,需将彩礼的一半返还男方。
一审判决后,张小姐一方不服,又继续上诉到厦门中院,经中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
看完刘先生和张小姐的案件
不知道友仔友女们是不是跟小圈一样
觉得这里面的张父张母有种卖女儿的感觉
最后条件谈不拢觉得卖亏了就反悔……
其实只要在网上一搜
这些因为彩礼而闹掰的情侣真不在少数
▽
emmmmmm……
小圈一个单身汪不是很清楚这些礼数
不过就算经济是爱情的基础
但是结婚也不是一场交易啊
小圈问了身边的几个南宁人
她们都觉得彩礼不在多,有心就好
而在广西,很多父母担心女儿嫁过去受委屈
往往给的陪嫁还比彩礼更多
▽
@溜溜:86万有点夸张吧!南宁好像一般都不看重彩礼的,我姐结婚,男方家问彩礼要多少,我姐说看着给吧,给多给少都得。
@珏珏:一般两三万都可以了吧,都说广西娶老婆便宜,其实我们就是觉得,彩礼不过是想讨个彩头而已嘛!
不知道各位友仔友女
对于结婚彩礼数额大小这件事
都有什么看法捏?
在评论区一起聊一聊喂~
来源:海峡导报及网络、南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