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70载】呼和浩特:民主法治进程不断加速

  

  

  “现在找我打官司的人比以前多了许多,有事儿找法院也成了现在人们的‘口头禅’,每个人都对法律有了一定的了解。”说起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律师王家毅是深有感触。

  王家毅的感触只是近年来我市法治进程不断加速的一个缩影。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2015年1月4日,《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法治呼和浩特的意见》公布,意见指出,首府力争到2020年,地方性法规更加完善,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依法行政成为常态,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全民守法氛围基本形成,法治建设走在全区前列。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就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在首府,全民知法、懂法、守法,让法治的力量深入人心,正在逐渐成为一种现实,一条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色的稳定和谐发展的法治之路,也正在首府的实践探索下,逐步形成。

  公共服务满意度名列前茅、荣膺全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法治的调节功能和保障作用,在体制机制和制度措施上,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能力水平,把法治作为建设“更具活力更为美丽更加和谐的现代化首府”的一项具体抓手,让“最安全”与“最幸福”洋溢在每个首府群众的脸庞上。

  

  

立法先行 让群众更幸福

  每年市人大法制委、市法制办都会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向市民、社会各界及政府部门、相关组织等征集下一年度的立法项目,凝聚全市的智慧、力量,用好地方立法权,以此引领、保障首府的发展,已成为全市上下的共识。

  从住房,到居住环境,再到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社会救助、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一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地方性立法,让我市社会保障法制体系变得更加完整,也逐步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坚持科学立法,有效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近年来,我市努力构建完备的地方法规体系,不断创新立法机制,坚持“开门立法”,立足市情,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关注,立群众需要之法,立社会需要之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制保障,形成了特点鲜明的“呼和浩特立法”。

  善用立法权,还体现在善于把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结合起来,灵活运用法律法规,促改革谋发展。

  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首府城市,我市和其他城市相比,具有鲜明特色。那么,如何才能确保其立法做到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呼和浩特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民族教育条例》《呼和浩特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地名管理条例》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方规章的推出,为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确保社会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基础和法律保证。

  近年来,我市立法机关针对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观念转变、利益调整等问题,坚持主动介入,“立、改、废”并重,着眼务实管用,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创制性立法和地方特色,为社会经济发展扫清障碍,为和谐稳定提供保障,确保了事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公正司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治呼和浩特”呼唤法治政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依法行政是推动法治建设的核心。

  “听证会上我提出的意见,也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出租车司机李翠琴曾参加了呼市市区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亲身感受到法治的力量。

  对市民而言,“听证”这个词已不陌生。近年来,我市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编制城市发展规划,调整水电价格,出台教育、医疗等与群众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前,都有听证的环节,专家、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都会被不同程度地吸收采纳,成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广泛征集民意,让公众参与重大决策,标志着我市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脚步更加坚定。

  建设法治政府首先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厘清政府的权力清单。

  行政审批事项不断精简、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投诉率持续下降……通过一轮轮的行政审批“瘦身”,过去盖章跑断腿的现象在我市已成为历史。近年来,我市在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也在向着建设法治政府的方向不断迈进,通过依法行政,把权利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通过法治政府的建设,我市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公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不断上升。

  同时,我市还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依法决策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参加法制学习,为普法起到了重要的表率作用。坚持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形成了涵盖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多项学法用法制度。目前,“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已逐渐成为我市广大领导干部的共识,“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一种执政风尚。

  

法治引领 共同缔造和谐首府

  “终于领回被拖欠三年的工钱,通过法律程序还是靠谱。”前不久,申请执行人李伟早早地来到了玉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二团队,成功领回了被拖欠的工资以及社保相关费用,共计22800元。从法院执行人员手中接过钱的那一刻,李伟紧皱了3年的眉头舒展开来。“解决纠纷还是得靠法律。”李伟深有感触。

  “不找领导找法律”,现在在首府,愈来愈多的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凡涉及争议的拆迁纠纷,都要经过法院裁判,拆迁工作由法院执行;法院在强制执行时,邀请公证部门人员到场,对被拆迁建筑内的物品一一封存保管备案,全程录像;公安民警在执法时均佩戴执法仪,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执法只是呼和浩特市依法治市的一个缩影,而其背后彰显的却是近年来首府民主法治建设的一大进步。

  公正是法治的灵魂,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司法能否保障公平正义的实现,是检验“法治呼和浩特”成效是否实现的重要标尺。

  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案件外,市两级检察院、法院所有法律文书都要在生效后的规定期限内公布;检察系统加大对重要案件信息的公开力度,特别对广受关注的职务犯罪案件信息,都要在立案侦查后的第一时间内发布;市两级法院全部开通官方微信、微博;紧紧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市检察院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取得明显成效;市中级人民法院则着力解决群众最关注的立案、诉讼、执行等问题……近年来,我市司法部门不断推进司法改革和机制创新,通过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增进了公众对司法的了解和信任,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也让百姓通过司法公平,感受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依法行政 厘清政府权力清单

  怎样把“纸面上的法”落实为“行动中的法”?这对于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地区的呼和浩特来说,具有着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如何将法律知识、法治观念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深入民众心中,让他们知法、懂法、用法,考验着普法部门的智慧。

  为此,我市通过全面激发“普法细胞”活力,“有力度、有温度”地实施普法依法治理,从“广撒网”到“精聚焦”,从灌输到互动,从治标到治本,再到“订单式普法”按需“上菜”,让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行为习惯。近年来,我市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将“法”的种子播撒进民间,使之成为点亮群众生活的一盏盏明灯。如今走在首府的大街小巷、社区街道,法治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等随处可见;“法言法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文艺形式逐步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普法大讲堂、法治呼和浩特网、自治区首个网络普法联盟、普法短信平台、12348法律服务平台和自治区首个普法微信公众平台,网络视频栏目《法治播报》……形成了具有首府特色的普法网络阵地和立体传播新模式,让法治宣传“无孔不入”,首府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也明显增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已然形成。

  “过去普法是‘坐等群众寻法、罗列条文展法、会议室集中读法’,现在是‘上门讲法、以案释法、下基层援法’,群众成了‘法治大讲堂’的主角。”市司法局的普法工作人员对此感慨颇深,“只有让群众从‘要我学法’变为‘我要学法’,普法才算达到了成效。”

  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推进首府特色法治文化建设、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大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加强普法工作责任落实……“七五”普法伊始,市委、市政府及时转发普法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普法决议,市司法局成立了普法宣讲团、律师普法志愿团,建立了一支由5000人参加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工作的良好局面悄然形成。在此基础上,我市还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国家意识和法治观念;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掀起全民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热潮,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自觉做到依法办网、依法管网、依法上网,大力构建绿色、生态、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

  一个城市的发展战略,通过科学论证、广泛发动、公开征集意见、人大审议,凝聚党的意志、群众的智慧,这是“法治呼和浩特”最生动的注解,折射着法治的思维与理念已深入这个城市决策层及广大民众的心中。

你知道吗?

  

  记者:刘军

  编辑:刘军 王思瑞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呼和浩特日报》官方微信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