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纪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严明纪律、增强执纪效果,8月7日,南阳市纪委通报了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挥典型问题的警示教育作用,推进作风持续好转。

  桐柏县龙潭河景区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谢党政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谢党政擅自决定,以节假日加班为由,违规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计44500元。2017年5月2日,桐柏县纪委给予谢党政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宛城区农业局农业广播学校校长杨万山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2月,杨万山擅自决定,以教师下乡补贴和班主任补贴名义,违规使用上级财政下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补助资金,向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五名工作人员发放补助共计8700元。另,杨万山还存在克扣村级惠农资金问题。2017年5月8日,宛城区纪委给予杨万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淅川县民兵训练基地主任刘德政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5年,刘德政在担任淅川县残联党支部书记、主持县残联工作期间,将县残联单位院内场地租金12000元以补贴形式发放给单位12名同志。2017年5月21日,淅川县纪委给予刘德政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西峡县丹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徐玉宏违规列支招待费问题。2016年2月至8月,丹水镇政府列支香烟费用8525元用于公务接待;列支景区参观及导游费用33255元,用于支付该镇公务接待中参观丹水镇恐龙遗迹园产生的费用;违规用大额现金支付办公费、招待费、交通费等费用40笔共计27万余元。2017年1月13日,西峡县纪委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徐玉宏党内警告处分。

  内乡县大桥乡磙子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桂月,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高根红,妇联主任郭月英,村会计张红飞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2年至2015年,郭桂月、高根红、郭月英、张红飞4人以“社区建设误工补贴、奖金”等名义给村干部发放补贴。4年来该村用村集体资金给村干部发放补贴共计34500元。2017年5月18日,内乡县纪委给予郭桂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5月23日,内乡县大桥乡纪委分别给予高根红、郭月英、张红飞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西峡县五里桥镇前营村党支部书记封光基、村委会主任赵忠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0年至2015年,封光基、赵忠违规给前营村6名村干部发放电话费、交通费、工作完成奖补、巡逻费、误工费、信访稳定费、垃圾清运费等各项福利补贴共计127560元(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发放42500元)。同时,封光基和赵忠使用村集体资金开支礼金47745元、礼品55613元(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支礼金26645元、礼品24525元)。2017年6月20日,西峡县纪委分别给予封光基、赵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全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于律己,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责任,紧盯突出问题,抓住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向社会公开通报曝光。

  来源:南阳市纪委

  编辑:林海录

  监制:张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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