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难道非独生子女就不需要护理假了吗?

  

  

  近年来,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逐步进入老年人行列,根据民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3086万人,占总人口的16.7%。独生子女如何照顾父母成为社会性难题。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截至目前,地方层面也相继制定政策,保障独生子女父母的权益。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包括河南、福建、广西、海南等地出台相关规定,明确独生子女在父母住院期间,享受护理假权益。

  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出台被不少人点赞,有些人担心“护理假”最终会因为缺乏监督变成“纸上假期”难落实。另外有一些人表示,独生子女有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非独生子女也有同样的责任和义务,应该享有同等假期待遇。

  现状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当子女由于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而离家后,老人便独自留在家中。

  与之相对应的社会问题包括:“空巢老人”的日常生活缺少照料,有的地方甚至出现老年人在家中死亡多日才被发现的悲剧;“空巢老人”的心理健康问题非常突出,在一些高龄化国家,老年人自杀现象较为普遍。

  事实上,独居的“空巢老人”更易换上心理疾病,部分“空巢老人”在心理上存在不同程度的焦虑、不安、孤独、失落、抑郁等情绪。与病痛等肉体上的伤害相比,缺乏精神慰藉对许多“空巢老人”来说则是一种更大的伤害。经常独处、很少与人交流的老人往往容易产生悲观情绪,有的人甚至会产生厌世念头。

  在《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中可以了解到,自2001年起中国已正式进入到快速老龄化阶段;未来20年老龄人口的年均增长速度将超过3%,到2050年中国的老龄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人,老龄化水平将超过30%以上。

  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超过2亿,空巢老人突破1亿,失能半失能老人达到3500万。

  草案

  

  随着空巢问题的凸显,一场关于“常回家看看”的立法讨论受到了社会各界高度重视。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拟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科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院伊密认为,“常”的时间概念,条文中并没有明确要求,没有操作性。“常回家看看”作为一种理念、观念和要求是应该的,但作为一个法律条款就没有太大的可能性。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老年法属于社会类立法,因此具体细节不可能规定得很清楚。但以后子女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以诉诸法律。以前法院一般不会受理这种诉讼,但现在法院要立案审理。

  各地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据不完全统计,河南、福建、广西、海南四地已设“独生子女护理假”,明确独生子女在父母住院期间,享受护理假权益。

  这四个地区中,河南的独生子女护理假期时间最长,为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广西和海南为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福建为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

  除此之外,四川、重庆、湖北等地的独身子女护理假政策也在拟定之中,但尚未正式出台。

  呼吁

  

  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也逐渐出现一些质疑的声音。独生子女母为缓解人口压力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现在面临着养老缺少照料的困境。设立护理假确实很有必要,但要看到,存在这一需求的,并不止于独生子女家庭。在二孩时代背景下,两对夫妻赡养四位老人,与一对夫妻赡养四位老人,又有什么本质区别?

  对独生子女家庭,过去一直讲“4+2+1”家庭结构——对应着一对年轻夫妻,需要赡养4个老人、抚养一个孩子。事实上,随着二孩时代的到来,已经变成了“4+2+2”结构,需要抚养2个小孩。这一背景下,如何赡养父母,更是成为绕之不过的难题。

  更重要的是,任何假期都必然以成本的形式,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每一个员工的正当诉求都应该得到正视。明明护理假是普遍性的需求,结果只对独生子女给予特殊照顾,这样的企业文化恐怕是残缺的。

  不只独生子女需要“护理假”。现实的情况是,“护理假”是全社会的期待,不仅是独生子女的需求。既然是一项普遍需求,就应该成为普遍福利。

  

  编辑/ Shirley

  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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