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这一家五口,老夫妻小夫妻和孙子,拆迁分到四套房。
这原本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一件事情,但是围绕这些房产官司无数。
其中一套在房产证都还没拿到的时候,就被老俩口暗簇簇地“卖”掉了,后来这套房子被儿子又“卖”了一次。
一个小套爷爷卖了爸爸再卖
产权到底该归谁?
今天(8月9日),杭州拱墅区法院执行局对这套房产进行了强行腾退,房产到底归哪个,总算尘埃落定。
房产证都没到手
房子就被老沈“贱卖”掉了
老沈一家原本住在拱墅区小河地块,2005年,该地块拆迁,按照政策,老俩口,小俩口再加上孙子独生子女算两份,人均50平方米,一共能分到300平方米的回迁安置面积。几年后,回迁安置房下来了,老沈一家一共拿了四套,两套100多平方米的,两套50多平方米。
我们再来说王某,也就是今天被强制腾退的那个人。
按照王某的说法,2010年底,他一直想买套价格实惠一点的房子,后来经朋友介绍认识老沈,老沈说他小河佳苑56平方米的房子可以以70万元的价格卖给他,即每平方米不到1.3万元,而当时周边商品房的单价大约是每平方米1.5万元。
王某去看了房,也在开发商那里看到这套房产的回迁协议上房主是老沈夫妇俩的名字。
双方在毛坯房里现场签下“房屋转让意向合同”。
王某口中的“合同”其实老沈从网上自行下载,签约过程没有通过中介公司。王某说他先付了42万元给老沈。双方约定,等到老沈拿到房产证,正式过户给王某后,王某再付清余款。
“签完协议、交完钱后,老沈就直接把钥匙还有水电卡之类的交给了我,说我可以随时装修搬进来。”王某说。
从2010年开始,王某就“拥有”了这套房,后来还租给他人。
老沈欠了一屁股债
沈家分了这四套房
目前跟王某争这套小河佳苑房产的是方女士。
方女士的手续看上去比王某完备多了,2015年1月通过我爱我家以市场价110万元买下该房屋,之后过户得到该房产所有权。
那么方女士又是从哪里买了这一套房子呢?
她是从老沈的儿子小沈手中买到的。
同一套房被卖了两次?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
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说说老沈这个人。
老沈在拱墅区法院已经小有名气了,以他为被告的案子从2006年至今有二三十起,都是民间借贷,他欠钱不还,总金额达600多万元。很多案件在判决后老沈还是还不上,而进入强制执行。
因为背债无数,老沈常常消失,钱江晚报记者本想找他问问情况也没能联系上。法院打听过,老沈嗜赌,这些欠款很有可能包含赌债,但是在形式上是再正常不过的民间借贷。
正是因为老沈讨债官司缠身,2013年,这一家五口通过法院对四套房产进行了分家析产。
老沈夫妇拿了套100多平方米的。另外三套都归儿子小沈一家三口所有,其中也包括了老沈已经“卖”给王某的那套。
按照小沈的说法,他们分家时根本不知道老沈把小河佳苑这套给“卖”了。因为没有房产交易登记,法院也无从知晓。
这样一来,小沈后来把小河佳苑卖给方女士似乎也就说得过去了。
房产交易
还是以产权登记为准权登记为准
2015年1月,方女士买下房产,因为王某将房子租给他人,方一直无法拿到房子。去年,方女士将王某告上法庭,正式揭开这一套房屋产权归属之争。
庭审中,王某说当时确实是“买”下该房产,后来因为老沈欠债太多,其名下房产被法院冻结所以无法办过户。后来沈家分房,这套房子又被小沈卖给方女士。他也很委屈。
但是最后法院认为——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房产的证明”,方女士提供的三证足以证明她是房产的所有权人。而王某这么硬的证据拿不出。还有王某也拿不出有效证据证明他已经支付了房屋买卖款。所以,判定王某无权占有该房产,应该腾退出来。同时还判定,从方女士取得该房产所有权的2015年2月份起,一直到王某实际腾退日,这期间因为王某的占有,要赔偿方女士每月2000元的损失。
今天拱墅法院对房屋进行了腾退,腾退完毕,方某可以随时搬进去。
执行法官说,由于王某当时从老沈那里买房子的时候,他们签的合约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而且他在没有确定沈大爷是否有房产证、没有查清房屋产权是否有纠纷的前提下就签了字,需要自己承担责任,只能自行向老沈追讨这45万现金。
可是钱江晚报记者打听了一下,老沈名下所有的房屋和财产都被冻结,那套分家分得的房产也老早就被老沈以长租20年,或者以物抵债的形式折腾掉了。而在小沈夫妇名下的另一套房产,也因为有一担老沈的借款是小沈做的担保,如今也被冻结了。
来源 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首席记者 肖菁 见习记者 高佳晨 通讯员 拱法
编辑 eCLi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