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热天!仙岩的4名老头、老太被派出所送去拘留了

来源:平安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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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仙岩派出所联合仙岩新居民所对辖区内出租房进行安全消防复查。在复查过程中,大部分房东已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群租房进行整改,但民警发现仍有4家群租房并未进行整改,而等待这4位房东将是公安机关的处罚。

  

  

  

  

  民警正在对各出租房开展复查工作

  新丰村刘老伯(化名)管理的是一幢6层楼高的落地房,其3至6楼作为群租房出租,存在“3层及3层以上出租房采用木楼梯”的消防隐患。沈岙村倪阿姨(化名)的群租房为一幢5层楼的落地房,除3楼自住外,其余楼层均作出租。存在“隔断未采用实体墙或双面石膏板”的消防安全隐患。凤池村苏大妈(化名)所有的为一幢3层楼的落地房也存在隔断未采用实体墙或双面石膏板的安全隐患。渔潭村的翁大爷(化名)家的4层楼群租房内,存在着“居住间设有灶间、厨房”的消防安全隐患。

  民警对上述出租房的消防隐患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后,但他们都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目前,这4名房东因“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被公安机关分别给予行政拘留2日的行政处罚。

  或许大家对群租房该注意哪些情况还不太了解,下面警察蜀黍来给大家大致罗列下群租房需要注意的事项:

  1、用于出租的房屋与生产经营性活动用房之间没有采取实体墙分隔;

  2、出租房隔断未采用实体墙或双面石膏板;

  3、3层及3层以上出租房采用木楼梯

  4、出租房室内电气线路未采用暗敷、穿金属管或PVC阻燃套管保护;

  5、出租房的居住间内设置灶间、厨房;

  6、电瓶车放置区域(房间)与疏通通道、楼梯之间未采用实体墙完全分隔

  7、出租房内人均使用面积低于5平方米

  8、3层(含)以上的居住出租房间窗户设置铁栅栏或者防盗窗;

  9、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

  文 /王小东 版式 / 彬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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