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官员酒驾撞死母子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判无期!

  

  

  2016 年11月4日晚,一起因酒驾引发的惨剧震惊了整个南京城:这起事故中,肇事车辆不但连撞7车,还撞上了一对在公交站台等车的母子,两人均因伤势过重不幸离世。今年6月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经过两个多月的合议,8月9日,南京中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事件回顾

  2016年11月4日21时30分许,一辆牌号为苏AXL176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到栖霞区网板路一小区附近,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后逃离现场,逃至华电东路长营村公交车站附近,先后碰撞一辆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和一辆正在进站的公交车,将准备上公交车的一对母子撞倒后,又撞上停放在路边的多辆机动车和人行道上的行道树,造成母子二人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先后死亡,以及肇事车及被撞的七辆车不同程度受损。肇事驾驶人在现场被警方控制。

  

  2016年11月5日,南京警方依法对朱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同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经查,驾驶人朱某某,男,53岁,系句容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经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33.4mg/100ml。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朱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饮酒驾驶的标准,但尚不构成醉驾。

  

  朱某称自己喝了三两酒,案发前,我迷迷糊糊的,意识模糊,加上当时鼻孔出血。至于跟第一辆车子碰擦没碰擦,我一点印象都没有,后面的事情到现在我自己也没办法回忆。 到现在我自己也没办法回忆。

  

  宣判现场

  朱某作为一名有驾驶经验的驾驶员,在城市主干道酒后驾驶发生第一起事故后没有停车查看,不计后果继续高速闯红灯驾驶,再次撞击其它车辆及行人,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对于朱某及辩护人在庭审中提出的朱某当天服用了止疼药,之后又饮酒,导致意识不清,事发时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法院也予以了否定。

  在本案诉讼中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面没有达成一致,被告人家属亦拒绝赔偿,且朱某对其犯罪事实呈回避态度,供述出现反复,其依法不存在从轻处罚的情节。

  

  据此,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宣判现场:被告人朱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家属:对量刑不能接受

  在这起惨剧中,最令人痛心的就是一对无辜的母子被撞身亡,他们的生命永远定格在35岁和8岁,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就这样被毁了。

  

  被害人家属也来到了宣判现场,在听到法院宣判结果后,受害人家属一度情绪失控,嚎啕大哭,他们对法院认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表示认同,但是对量刑不能接受。

  目前,受害人家属已经明确表示将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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