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依然相信爱情》终于落下帷幕,大结局没有像很多观众期待的剧情,而且纵观全局也是漏洞百出,最严重的一个bug竟然和法律相违背。
1、最为婚庆行业的龙头老大易结婚礼,竟然不知道竞争对手蒂莲婚庆被收购,也不知道新老板是谁,真不知道易结何以自称婚庆行业的老大。
2、全公司上下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张凯文跳槽去了哪里,一个公司的副总经理跳槽去了对手公司做总经理,在婚庆这个并不很大的圈子,竟然没人知道,也是迷之剧情。
就算张凯文有意隐瞒,那么王茂就没想过去了解?试问王茂何以自称京城最好的婚礼策划师,何以自称张凯文最好的朋友。
3、王茂明知道张凯文和萧然里应外合盗取硬盘,为什么不报警?王茂目睹萧然手持锤子打伤张凯文,为什么不报警?为什么让萧然逍遥法外,继续行骗?
就算王茂顾忌张凯文的友情,就算王茂想原谅张凯文,可是就能放任萧然继续危害社会吗?要知道萧然作为盗窃犯的主犯,和两起故意伤害罪(甚至是杀人未遂)的主犯这可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1)根据刑法第264条,属于数额特别巨大,150000以上就应判处无期徒刑。而被盗的系统可是价值一千万啊,足以让萧然老死在监狱里了。
(2)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构成故意伤害犯罪的,按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3)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一年。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未遂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第一百三十六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不属于不告不理的范畴,这种刑事案件应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也就是说,即使王茂等受害人不追究,也应该有相应的司法部门来处理此案。
(5)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见,此次事件如果王茂知情不报还有可能触犯法律。
抛开法律,《北上广依然相信爱情》也是三观不正,这样的结局处理也不符合人们的道德准则,也有悖于普世的人生观、价值观。
很多观众对于萧然和张凯文那些卑劣行为都恨的牙痒痒,可以说不惩治不足以平民愤,所以很多观众都等着看大结局里面萧然沦为阶下囚的下场,可是萧然不仅没收到应有的惩罚,反倒是继续行骗、危害社会。
监守自盗者轻易被原谅,蓄谋害人者逍遥法外,这如何保证有人不去效仿,又如何提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如何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和处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