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控烟,还是禁烟!
近日,作为农工民主党的党内专家,应邀参加《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立法协商会,阅读这个条例之后发现,主要内容是在讲室内室外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而且规定范围很具体,还规定了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者的诸多责任,以及禁止烟草在各类传媒上做广告。在研究之后,本人感觉最大的不当之处是,条例的题目在谈控制吸烟,而条例的主要内容却是在谈禁止吸烟,这显然是文题不符。因此,本人提出将条例的题目改为《北京市禁烟条例》,但有些人表示反对,理由是吸烟本身并不违法,不能剥夺吸烟公民的权利。我当即解释:提出禁止吸烟,并非剥夺吸烟者的正当权利,提出禁止吸烟并不禁止吸烟者在规定之外的地方吸烟。本条例既然规定禁止吸烟者在特定的公共场所吸烟,这本身就不是在讲控制吸烟,而是在讲禁止吸烟。将控烟条例改成禁烟条例是一种态度,控烟显然要比禁烟力度小得多,这样反而不利于条例的贯彻执行,看到控烟的法规人们极易认为条例的力度是可商量的,有弹性的,不是硬性规定,可执行也可不执行。总之,控烟不易达到立法的目的,禁烟则更有助于达到立法目的。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