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1月6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4年12月22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截至2014年12月1日(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交书面回复的最后日期),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及公司《章程》第八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为使广大股东周知并能按时参与,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A股股东(包括沪股通投资者,以下同)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沪股通股票名义持有人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需按照《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操作。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上午10时
A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即,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11层2号会议室
三、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上述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要获得出席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http:/www.cs.ecitic.com)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和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日
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东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议案数: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030
中信投票
2
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
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2号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项议案
99.00元
1股
2股
3股
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各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
价格
1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1.00
2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00
(三)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5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030)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030
买入
99.00元
1股
(二)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030
买入
1.00元
1股
(三)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030
买入
1.00元
2股
(四)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030
买入
1.00元
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以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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