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2月13日,笔者接到绛县联通打来的电话,称:宽带费用于本月15日到期,必须及时续交,否则停止使用。翌日,笔者前往绛县联通营业厅办理宽带业务,却被告知必须要办理一张联通手机卡,否则就不给办。笔者急忙解释,本人现在使用的就有两个移动手机号,再办一张联通卡只能当摆设,根本没必要。营业员答复,不要手机号,就不能给办理宽带续费业务。目前公司推出的只有这种业务,其它的办不了。如果绑定的联通手机号出现欠费,所办理的宽带也会被停用。双方交涉了进一个小时,无果。笔者只好交了600元一年的宽带费,另交0元电话费,办理了一个联通手机号。
笔者不禁要质疑:宽带业务绑定手机卡,对于有需求的人来说固然会得到一定的实惠。可绛县联通利用自身的市场优势将相关业务强制捆绑销售,这不是在强迫消费,绑架客户吗?(李金平)
法律解读:以上该案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公平、自愿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的规定。12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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