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房地产税是新税种吗?笔者来看,从名字上来看房地产税更像是一个新的税种。但是从改革中来看不像新税种,因为包含的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等都是老的税种,不过房地产税会把“居民”纳税人包括进来。
这几天,《立法法》的几句话,赚足了所有人的眼球。
三审稿相比二审稿,最终加了税率的确定。说明这几天,专家、学者、代表、媒体们的心血没有白费。
在财政部递交的立法计划中,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都是要先立法再推行的,都属于比较着急的项目。毕竟营改增眼看着今年结束,地方没了主体税种,毕竟不能真的把地税变成收费局把,这个担子就落在了未来的房地产税身上了。
房地产税是新税种吗?笔者来看,从名字上来看房地产税更像是一个新的税种。但是从改革中来看不像新税种,因为包含的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等都是老的税种,不过房地产税会把“居民”纳税人包括进来。
2014年10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求是》杂志撰文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总的方向是,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对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产统筹考虑税收与收费等因素,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房地产税改革要加强调研,立法先行,适时推进。
中国现行税制中,涉及房地产的税种共有10种,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此外还有相当数量的涉房地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有相关人士认为,在房地产税立法完成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房产税暂行条例》应该会被废止,房地产相关的契税也会进行改革,土地增值税会被逐步取消,相应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也会被废止。
可以看出来,房地产税的开征,涉及了多方面的因素。有被取消的税费,有被改革的税费。
在财政部的立法计划中,房地产税属于争取2016年实施的项目。
房地产税征收之前,立法一定完成,二是在房地产书推开之前,国务院、财政部扩大房产税试点的可能性几乎没有,2013年炒的那么热闹的房产税试点,其实没有一个地方申请过。
还有就是税率。在这几天《立法法》的眼球争夺战中。税率最终列入了其中。笔者认为,税率的确定。只是决定了哪几个税率或者幅度税率是多少。比如假设未来房地产税率定位0.1%---0.6%,那么,人大的权利是确定这个跨度,而财税部门所需要税收灵活权,也就是在税率的选择上。
对于房地产税,相关人士认为,未来房地产税会按照评估价值征税。对个人住房实行幅度比例税率,并授权省级政府在幅度内确定本地区适用税率。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税务部门核实税收的征管模式;对工商业房地产按评估价值征收房地产税,实行全国统一的比例税率。
这也就意味着,税率的选择权是在个人住房的房地产税种。当然税率的幅度大小,将会影响交税大小。
北京房子的评估值和西安房子的评估值肯定不同,税率如何设计的更合理,税负更公平,将真的要极大的考验设计者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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