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昨日获悉,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江苏银行和徽商银行于11月4日和5日正式获得非法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自今年6月11日监管对此项业务开闸至今,在近5个月时间内共计10家商业银行获得此资格,银行综合化经营明显提速。
在此之前,已有光大银行(601818,买入)、平安银行(000001,买入)、浙商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宁波银行(002142,买入)、包商银行、南昌银行、民生银行(600016,买入)依次获批。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江苏银行获批主体是投行与资产管理总部,除徽商银行和浙商银行之外的7家银行都是以投资银行部或资产管理等总行一级部门为获批主体。并且,获得牌照的银行都以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为主。
一位不愿具名的城商行投行部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银行获得私募牌照之后,可以用股权的方式进行投资,为银行的投行业务增加一个渠道和方式。未来整个金融业将进行牌照化管理,打破当前的分业监管模式,并朝着综合经营的模式不断发展。”
民生证券银行业研究员廖志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前银行只能作为私募基金代销方,获得资质后可作为发行方,开展证券、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管理业务,补上商业银行无法直接进行股权投资的短板。
廖志明表示,在资产质量承压及净息差缩窄两面夹击之下,大资管是商业银行的转型方向。获批私募牌照后可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是商业银行大资管业务的又一突破,利于提高非息收入占比,向轻资本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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