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利用“P2P”网络贷款业务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
海阳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利用“P2P”网络贷款业务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
海阳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利用“P2P”网络贷款业务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
胶东在线1月19日讯(记者 侯嘉伟 姚晓燕 通讯员 刘庆峰 徐忠)近期,海阳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利用“P2P”网络贷款业务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海阳鑫润投资有限公司虚拟借款人、承诺保本保息、以高额利息诱骗他人进行投资。目前,有90余名投资人未收回本金,损失金额240余万元。
投资20多万打了水漂“鑫润投资”高息骗贷
2015年7月7日,海阳公安接到浙江杨先生的报警电话,称其在海阳“鑫润投资”网贷平台上投资20多万元,到期后该公司无法归还且已关闭其网络平台。
经海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查明,该公司由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014年9月2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认缴),住所为海阳市东凤路,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及咨询服务。
2014年11月25日,李某建立“鑫润投资”网站,网址www.xinruntouzi.com。然后在各个投资类论坛上打广告或者拉投资人进入QQ群,以高息吸引全国各地的投资人来“鑫润投资”投资。投资方式是认购网站上定期发布的“标的”,标的以“抵押标”为主,抵押物主要为汽车、房产等。
非法吸引有效投资人200余位投资额400余万
投资人通过在“鑫润投资”网站注册账户,将投资款通过线上二家第三方平台充值或者线下直接打入李某个人银行账户及其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投资。而实际上犯罪嫌疑人李某在“鑫润投资”网站发布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标的都是虚假的。
自2014年11月25日至12月底,有840余人在“鑫润投资”网站注册为会员,其中有效投资人为200余人,投资400余万元。2015年1月1日之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按照约定返还给部分投资人本息。
但,自2015年1月1日资金断链后,犯罪嫌疑人李某关闭经营场所。网站却仍继续开放,并在网站陆续发布提现公告:10万元以上提现5000元,5-10万元提现2000元,2-5万元提现1500元,5千-2万元提现1000元,5千元以下提现500元,余款续投一月信用标,所有款项5个月内还清。后提现公告承诺内容最后未履行,2015年6月鑫润投资网站关闭。
通过“P2P”网贷平台投资需加强风险鉴别
2015年7月13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打110投案自首,后因有严重疾病不适宜羁押,被海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因投资人大部分均为省外人员,调查取证困难,现案件仍在侦办过程中。
针对此案,烟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示:广大投资者在网络投资中要加强风险鉴别。首先要看集资方的背景与实力,资金实力雄厚的平台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其次要看风险控制,由网贷平台自身承担对借款人信用审核相对风险较大,并且容易出现“假标”“自融”等深坑;最后要看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偏短的P2P平台风险较高,近7成的问题平台,1年内就会露出马脚。
此外,资金托管方式很重要。平台需要实行资金的第三方托管,确保平台自有资金和借贷双方交易资金的完全隔离,平台无法能挪用投资人的资金。央行监管也明确禁止P2P网贷平台请投资人把钱打入平台法人或个人的账户。如果出现要求线下充值的肯定存在问题,不要贪图平台许诺线下充值返还手续费的蝇头小利。
更多防范非法集资犯罪常识,请关注烟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帐号。关注方法:搜索“烟台经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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