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5日专讯》中国基金业协会表示,将抓紧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尽快颁布私募基金募集、基金合同内容与必备条款、私募基金管理人
从事投资顾问服务、托管、外包等系列行业行为管理办法和指引,完善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的
规则。
基金业协会称,目前大量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欠缺诚信约束,提交申请材料不真
实、不准确、不完整,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面临较高道德风险。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法
律意见书,引入法律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是对登记备案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基金业协会重申,已出具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电子证明、纸质证书和相关公示信息仅表明,
该人已履行相关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不构成对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
为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管理人对其提交的登记备案信息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收紧私募基金登记规则*
基金业协会又表示,对《公告》后新登记、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
、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三类情况,差异化地设
置了展业宽限期。针对宽限期之后仍未展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注销其管理人登记。
基金业协会指出,下一步将抓紧建立和完善私募基金行业从业人员诚信管理体系,优化基金
从业资格考试安排,增加适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考试科目,提供形式多样的从
业人员持续培训和服务,加强和完善资产管理行业的人才储备。
据基金业协会数据,截至2016年1月底,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841家,已备案
私募基金25461只,认缴规模5.34万亿元人民币,实缴规模4.29万亿元人民币,私
募基金行业的从业人员38.99万人。(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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