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26:杭钢股份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交易标的资产交割进展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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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2-23
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编 号:临2016—004 杭钢股份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交易标的资产交割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48号),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批文积极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工作,与各重组方就重组实施工作进行沟通,并签署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协议书》,约定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交割基准日,明确了交易各方在资产交割中的责任和义务。公司于2016年1月23日发布了《杭钢股份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交易标的资产交割进展情况公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置入资产的交割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重组置入资产包括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钢铁”)100%股权、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87.54%股权、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97%股权和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科技”)100%股权,公司已完成上述公司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其中紫光环保、再生科技因涉及外资转内资也已取得商务部门审批。 1、宁波钢铁依法就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3302007449761376)。截至目前,宁波钢铁10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宁波钢铁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紫光环保依法就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商务部门审批手续和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杭州市商务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商务外资许【2016】1号),并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36299376)。截至目前,重组各方已完成紫光环保 87.54%股权的过户事宜,紫光环保87.54%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紫光环保已成为公司控股96.19%的控股子公司。 3、再生资源依法就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5062388R)。截至目前,重组各方已完成再生资源 97%股权的过户事宜,再生资源97%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再生资源已成为公司控股97%的控股子公司。 4、再生科技依法就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商务部门审批手续和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德清县商务局批准文件(德商务企【2016】3号),并取得了德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0829419700)。截至目前,重组各方已完成再生科技100%股权的过户事宜,再生科技100%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再生科技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置出资产的交割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重组置出资产包括:(1)股权类资产,包括高速线材66%股权、杭钢动力95.56%股权、杭钢小轧60%股权;(2)非股权类资产,除非受限货币资金、部分应收票据、网络交换设备相关固定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3)除应交税费外的全部负债。 1、高速线材、杭钢动力、杭钢小轧依法就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各自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截至目前,重组各方已完成相关股权的过户事宜,高速线材66%股权、杭钢动力95.56%股权、杭钢小轧60%股权均已变更登记至杭钢集团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其他置出资产包括非股权类资产以及负债、置出资产涉及的员工分流安置。 (1)房产、租赁土地使用权、运输工具等 截至目前,运输工具的更名过户手续已办至杭钢集团名下,公司与杭钢集团尚在办理房产过户、租赁土地使用权人变更的相关手续。 (2)存货、在建工程、设备类固定资产等 截至目前,公司已将交割日2015年12月31日的全部存货、在建工程、除网络交换设备外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现状移交杭钢集团。 (3)债务 截至目前,杭钢股份于交割日2015年12月31日的所有负债(除应交税费外)移交由杭钢集团,由杭钢集团负责向有关债权人履行债务。 (4)职工安置 2015年12月28日,杭钢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半山钢铁基地转型升级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确定2015年12月31日为分流安置基准日。公司本级在册员工4767人中与本次置出资产相关的需分流安置员工4696人。 截至目前,分流安置渠道员工选择签结率100%。涉及员工分流安置相关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等手续已基本办理完毕。涉及员工分流安置的各项经济补偿金、奖励、就业补助等均根据分流安置渠道手续办结进展陆续发放到位。 三、后续事项 1、公司将尽快完成本次重组涉及的其他置出资产的交割手续,与杭钢集团签署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 2、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对方以置入资产认购杭钢股份新增股份进行验资。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尚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公司尚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该等工商变更登记不存在无法办理完成的实质性障碍。 4、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530,303,024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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