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行(601988)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债券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新规,对非金融企业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实行分类管理。满足新规中第一类条件的企业,可以就发行超短融、短融、中票等进行统一注册,并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且注册阶段可不确定注册额度。
债券市场相关人士对此认为,新规总体是使得债券的发行监管更科学、高效,同时也体现了“从事前到事后”这一监管理念的转变,符合债市改革更加市场化、规范化的大方向。不过,根据现有的发行主体的数量和市场行为,新规对市场的影响比较有限。
企业分类管理 优化审批流程
新规中明确,交易商协会对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实行分层分类注册发行管理。这在市场人士眼中,是新规最核心的变动。
具体而言,第一类企业需要同时符合五方面要求,新规也一一明确。比如,经营财务状况稳健,最近两个会计年度未发生连续亏损;最近36个月内累计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不少于3期,公开发行规模不少于100亿元;最近24个月内,公司以及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无债务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等。除此之外的为第二类企业。
第一类企业可就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品种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统一注册。与此同时,按照第一类企业注册的,可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阶段可不确定注册额度,发行阶段再确定每期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
中信证券(600030)研究部总监、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明明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新规总体来看还是致力于更加科学、完善的债券发行监管机制的建立。其亮点之一是将发债的非金融企业分为两类,满足第一类条件的机构可以“自主发行”,监管机构不再进行审核,而是将重点放在信息披露的管理。不满足第一类条件的企业,基本延续此前的发行模式,但新规中还是对现有的发行流程进行了优化和改进。
“总体来看,发行监管更科学、高效,很多优质的企业没有必要每一次发行都需审批,这里面很多工作都是重复的。”明明对本报记者表示。
不过,新规还是对部分创新的品种有所保留。比如,新规明确,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等应分别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除外。
“这是一个过渡期,但过渡期长短还不好说,现在市场对新的品种还是比较谨慎的,比如资产支持证券,除发行监管之外,此类产品本身的机制包括定价等,都还在完善过程中,不能一下子放开。”明明告诉本报记者。
尽管如此,明明也表示,新规更多的体现了发行理念的变化,从事前监管到事后监管,主要看企业的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法律和会计准则,以及在存续期内对企业各项指标和企业行为的监管,这也是一个提升和改进。
发行的流程进行了简化,减少了对发债企业的事前监管,对于债券发行的风险而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明明认为,现在放松对优质企业的事前监管,从另一个角度而言,监管机构可以拿出更多的精力和监管资源,去针对那些资质水平有限的企业,这也是为了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对整个市场的风险防控有好处。
债市市场化改革继续
一位券商债务融资部门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新规本身更多的是对流程的优化和制度的完善,对市场的影响还比较有限。
东兴证券(601198)投资银行管理总部执行总经理吕锡广也对本报记者表示,实际上,按照新规中的要求,符合第一类的企业数量还是比较有限,比如其中要求企业总资产需上千亿元,符合条件的主要是大央企。这对于整个债券市场的发债主体总量而言,所占比例较小。
明明也认为,毫无疑问,今年债券市场的发行量还是会大幅增加,但政策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今年债券供给量仍是基于经济增长、积极的财政政策、地方债务置换等基本面的因素。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愈加明确,有关部门也不断鼓励推进债券市场改革,提高债市占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
去年交易所债市改革提速,多项改革政策相继落地,市场更加期待银行间市场也会相应的出台相关改革措施。
对于此次颁布的新规中的内容,实际上早在去年11月,市场就已有一些讨论,直到近日政策正式落地。
“市场也在猜测从哪几个点来改,新规颁布后,基本符合市场预期。”吕锡广对本报记者表示。
上述券商债务融资部门负责人认为,对于银行间债市而言,已经相对比较成熟,未来还会有一些“修修补补”的政策出台,但债券市场改革未来的大方向一定是更加市场化、规范化。
责任编辑:ly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