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层分类”新规出台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将更便利】日前,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NAFMII)出台新规,构建“分层分类”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的管理体系,主要从机制流程、信息披露、管理方式三方面进行了优化。光大证券固定收益业务相关人士表示,新规出台的初衷是为了提高注册发行的便利性,而非增加供给。
日前,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NAFMII)出台新规,构建“分层分类”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的管理体系,主要从机制流程、信息披露、管理方式三方面进行了优化。光大证券固定收益业务相关人士表示,新规出台的初衷是为了提高注册发行的便利性,而非增加供给。
据了解,上述新规具体包括《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流程》、《非金融企业债务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
业内人士表示,与此前实行的2013年版规则相比,新规主要改动为,增加了分层分类管理的安排。“分层分类”按照财务状况、发行规模、违约记录、处罚/处分记录等条件将发行人分为第一类企业和第二类企业进行管理。第一类企业可以将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等常规产品进行多券种打包“统一注册”,且注册时不设额度上限,每期债券的品种和发行额度由发行人自行掌握,只要保证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即“40%标准”)即可,显著提高注册发行的便利性。对于第二类发行人,并无实质性的改变,需要采用分别注册的方式。
光大证券固定收益业务相关人士表示,统一注册提高了一类企业注册发行的便利性,增加了NAFMII品种的吸引力,间接提高了相关品种的供给。但是,统一注册并未超越“40%标准”,只会少量吸引部分其余渠道的融资需求,因此在供给层面的影响十分微弱。
部分投资者表示,统一注册有利于发行人获得更多发行额度,提高发行人的筹资能力,从而改善了存量债券资质,特别是对过剩行业的大型国企更为明显。
“实际上,NAFMII此前对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产品基本上按发行人报送的实际需求和‘40%标准’给予额度,与统一注册的效果类似。”光大证券固定收益业务相关人士称,统一注册并不会增加潜在发行额度,也就无法改变发行人的资质。
(责任编辑:DF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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