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日前出台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将“互联网+金融”列入了北京地区“互联网+”实施重点领域的第一条,提出扩大和鼓励P2P、众筹等业务的发展。
该 实施意见指出,加大互联网金融安全监管力度,加快建设安全风险防控平台,提高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险防控能力。要求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 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扩大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服务市场份额,稳妥推进个人对个人小额借贷交易。鼓励众筹业务发展,打造股权众筹中心。
从实施意见来看,北京市政府正在促进金融对周边产业、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实施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供便利的投融资、信贷、证券交易、商业保险和信息咨询等金融服务。
以银行卡结算市场放开为契机,争取国际银行卡结算组织落户北京,打造亚太地区外币结算中心。推进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设,促进互联网金融机构股权、债权和其他资产的有效流动。
2015 年年底以来几起大的民间理财风险事件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关注,以金融创新为名的非法集资行为已引发监管者关注。在此次实施意见稿中,互联网金融的安全监管 被重点提及,意见要求加大互联网金融安全监管力度,加快建设安全风险防控平台,提高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险防控能力。
关于“安全风险防控平台”的建设,此前北京金融局已建立起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非法集资监测平台,并实行“冒烟指数”监测。
实施意见显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推进工作,将由市金融局牵头,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工商局、市网信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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